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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住建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2-04 11:2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4-1059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4-01-18
文    号 鄂建设文〔2024〕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住建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全省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践行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二次创业”法治保障,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住建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系统培训,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单位20名新任职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在“12·4”国家宪法日,利用展板、海报、自媒体等方式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厅党组将法治建设贯穿于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亲自研究审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专题学法。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开展燃气、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

(四)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交党组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增加了会前准备内容,强化决策执行督办,进一步提高了厅党组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制定了《公文处理工作规程》《会议办理工作规程》《督办工作规程》,促进各项决策部署合法合规,落地落实。

(五)整体推动行业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压实各级党组织抓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行业法治建设。形成厅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推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法规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高住建行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聚焦行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握趋势,找准定位,推动行业立法。我厅8个立法项目被纳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在省直部门居于前列。紧扣大局推进立法,坚持调研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加快推进《湖北省城市更新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修订)》《湖北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审议批准了《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二)全面系统清理,夯实法规制度基础。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不一致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57件、宣布失效24件、决定废止22件、予以修改28件。确保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性审查作为重要政策措施出台的前置程序,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要求。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不得报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审议,确保行政管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多元参与,依法处置行政争议。建立了以厅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案件集中评查和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三、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全省47个区(市)城管执法机构向街道转隶执法人员2900余人、协管人员5200余人,成为街道综合执法的骨干力量。巩固深化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专项行动,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提升。举办首届全省城管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组织17个市州170名城管执法人员参加队伍形象、理论知识、案卷评查、模拟执法等4项科目的比武,实现以考促训、以训提能、以能强效,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展现了全省城管执法队伍团结奋进、蓬勃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厅直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进行全过程监督。厅执法工作检查小组常态化深入执法一线检查,对市州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完善信息化监管机制。全面梳理省住建厅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统筹推进权责清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融合,在全省住建领域构建实行“一张清单”管监管格局。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联合审图”“提前验收”,在全国率先试行建筑工程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为项目节省工期半年以上,为企业节约成本65亿元。推动水电气一站式服务。整合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供暖、广播电视等服务内容,已建成200余个“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100余个线上营业厅,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个门、办成多项事。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全领域推进信用评价,评价办法全面涵盖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城镇燃气市场、环卫服务企业、园林绿化企业、住房公积金、工程造价咨询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建领域8大行业,对23类企业、18类从业人员全覆盖进行信用评价管理。

(六)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制定省住建厅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和发生集体上访处置流程,优化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采取厅领导分片督办、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方式,下大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全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4077件,接待处理各类群众来访1100批次、2746人次;厅领导包案27件、厅领导接访30批次,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覆盖推进普法。定期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多措并举,全域推进,全员普法。突出城市管理、房地产、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门培训。按要求组织在线学法,完成“湖北省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平均分达99.19分。

(二)全面提升法治素养。突出抓好通用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邀请住建部、省人大、省司法厅等领导来我厅开展辅导讲座,以案说法、释疑解惑,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的能力。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入职、晋升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蔚然成风。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垃圾污水处理、燃气事故排查等工作,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城市建设中植入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法治长廊,采取制作重要法律法规图文橱窗、法治知识答题牌、扫二维码听法治故事等形式,把单调的法治宣传教育变得鲜活起来。在《湖北日报》《中国建设报》《法治湖北》等报刊杂志、网站刊发住建法治宣传稿件(信息)。积极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强化突出问题治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聚焦建筑企业“接活难”“结账难”,实行“资格预审+评定分离”和诚信加分、联合体加分,开展拖欠工程款专项治理,206张“催款”罚单让企业结账有信心,26个“三包一挂”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坚持对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案四查”、三个“一票否决”和三个“一律”“四不放过”,以严管重罚形成了强力震慑,“飞行检查”“红黑榜”等机制,被省政府应用到其他领域安全监管。开展燃气全链条系统性专项整治,在全国率先开展燃气企业“四系统”和燃气用户“三件套”安装工作,全省燃气企业“四系统”建设、居民和商业用户“三件套”“瓶改管”安装率分别达99.38%、88.71%、100%、100%,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我厅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住建工作难题、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够多。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造成执法违法和执法纠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等。

2024年,省住建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内容及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依法决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支撑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厅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研究推进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进一步厘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执法工作的职责职能,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修订《依法行政手册》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和执法事项,明确各环节工作标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住建系统内部协调联动机制,规范住建系统内部案件移送、交办和查处行为,促进执法与监管效能双提升。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处罚率、履职率和人均办案量进行重点监督,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履职履责不到位等情况及时发出警示提醒,不断提升执法效能。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以案释法,努力提高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和服务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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