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核定实际运行规模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名单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00095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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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文 号 | 厅头〔2024〕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第三批核定实际运行规模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为科学指导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事求是评价考核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切实提升运行质效,按照“县(市、区)申请、市(州)核查、第三方和专班复核,专家评审”的程序对全省申报的79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按程序进行了核定,现拟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批41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核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月2日-1月8日)。
核定后规模仅用于省厅日常监管及绩效考核工作。如对规模核定有关事项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向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金城;联系电话:027-68873605
附件:第三批核定实际运行规模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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