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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29 11:4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1585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3-06-28
文    号 厅头〔2023〕120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2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鼓励企业依托工程项目开展技术创新攻关,加快促进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6〕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71日至2023731日。

二、申报范围

20227月至20236月期间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立项工程必须是申报期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大项以上其中“绿色施工技术”为必备项。申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自主创新技术项数不限。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报项目所在地的市州住(城)建局。

(二)各市州住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报送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

五、申报资料

(一)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一式份(详见附件);

(二)示范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及技术分析报告一份;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所有纸质申报资料采用胶印装订、双面打印,封面统一采用白色皮纹纸,示范工程申报书单独装订,可行性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相应电子版资料可用U盘保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与书面资料同时递交。

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6〕3号求,加强对企业推广和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鼓励企业创新创优积极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时,对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应用BIM技术、绿色施工及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的项目优先立项。

联系人: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质安处 肖辉

电话:027-87824538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78号

附件: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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