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住建部| 省政府| 长者专区| | |登录|注册

关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周期的有关说明

关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周期的有关说明

2021-08-30 16:2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1-3750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1-08-26
文    号 鄂建发展〔2021〕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继续教育周期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8-30

各市(州)住建局、各培训机构:

经请示住建部同意,现将继续教育周期计算明确如下。

持证人员每年应至少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开展中,原则上不可“超前学习”。例如:2021年学习60学时,该学时数仅计入2021年度完成60学时,满足不低于32学时要求,但不拆分计入2022年度28学时,特殊情况下可补学前一年度课程;满足2年累计满64学时,延续证书有效状态。同时持有多个岗位证书的,同一年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无需重复学习。

按部有关文件通知,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

1.以新取证为例: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计算。如发证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1年度,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2年度,以此类推。

2.以换发证为例:更新证书当年起开始计算。2020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计入2020年度,证书换发日期为2021年2月5日,应于2021年2月6日至2022年2月5日期间完成不低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计入2021年度,否则继续教育学时空一年度,2022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须完成不低于32学时计入2022年度,以此类推。

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2021年8月26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