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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开展全省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关于深刻吸取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开展全省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2021-06-14 13:44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湖北省能源局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1-2784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湖北省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6-14
文    号 鄂发改能源〔2021〕18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深刻吸取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开展全省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住建局、城管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有关天然气管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燃气运输企业:

6月13日晨,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十分沉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现将开展全省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地发改(能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燃气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深刻吸取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迅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燃气领域易燃易爆品多,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迅速对本地区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镇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设施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运输、存储、使用环节全覆盖。特别是要加大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查频次、力度,精准发现问题。对于大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要组织燃气行业专家参与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三、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链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部署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隐患,强化隐患整改督办。督促管道企业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督促管道企业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住建部门:全面排查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各类城镇燃气管网等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加强燃气设施周边地下设施和地下空间检查排查,严格执行燃气设施维修抢修和供气服务程序规定。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加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燃气站、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市场监管部门:全面督促天然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压力管道监测、维护和巡查,全面排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情况、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检验流程和检验质量情况、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充装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排查相关生产储存场所及其装卸站(点)安全风险隐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审查购买、承运单位资质,严格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检验证明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落效。省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燃气专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要切实落实责任,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找真问题、查真隐患。对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及时约谈、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的,依法依规从速追责问责。对于整改难度大、影响程度大的隐患,由省安委办挂牌督办。

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细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各类抢险物资配备,做到突发事件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处置。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湖北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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