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0-154799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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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18-10-15 |
文 号 | 鄂建办〔2018〕33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
鄂建办〔2018〕33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我省报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改革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申报及审批工作顺利开展。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联系。
联系电话:027-68873073、68873170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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