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0-42415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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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文 号 | 鄂建办〔2020〕2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鄂建办〔2020〕25号
各市、州、县(市)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全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和所有权人、使用人等各相关方面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建筑设计院、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专家,研究编制了《湖北省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湖北省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各类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物业服务企业一线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及时研究出台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和奖补政策,为返工物业员工提供便利。各物业协会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收集、研究和解决行业经营管理问题,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
附件:
1.湖北省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2.湖北省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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