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核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要求,结合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和我校实际情况,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的要求,分类面试,侧重综合能力。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此次我校2025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数共14个,招聘工作人员14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请考生于5月30日上午8:00前到达,逾期未到者,视为弃权。
2.面试地点:我校行政楼5楼A501会议室。学校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可乘718公交至藏龙大道杨桥湾站下车。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3.考核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60%,试讲环节分数占比40%。
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共回答三道题,每道题答题时间4分钟,共计12分钟,总分100分;
②课堂试讲: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讲课内容,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
(2)其他专技岗位
其他专技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共回答三道题,每道题答题时间4分钟,共计12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安排
序号 | 报到时间 | 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考核方式 |
1 | 5月30日上午8:00前到达 | 建筑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 技术四级 | 专任教师1 | 1 | 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 | |
2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七级 | 专任教师2 | 1 | |||
3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十级 | 专任教师3 | 4 | |||
4 | 信息与设备工程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七级 | 专任教师4 | 1 | ||
5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十级 | 专任教师5 | 1 | |||
6 | 市政工程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十级 | 专任教师6 | 2 |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十级 | 专任教师8 | 2 | ||
8 |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研究所) | 专业技术岗 | 技术十级 | 科研管理员 | 2 | 结构化面试 |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需要试讲的考生根据题目制作试讲PPT,制作时间为40分钟,现场会准备所需书籍和无网络电脑,考生可自带图片、文字素材,不可携带已制作完成的演示内容,如携带则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等于1:1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工作服、姓名牌、身份编号等特殊标志)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5月30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签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六)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七)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十)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面试及录取信息将在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27-81326948;监督举报电话:027-81320035。
附件: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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