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二级造价师注册事项人员的通报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23299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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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6-04 |
文 号 | 鄂建注告〔2024〕6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经查,陈昌华等6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厅决定给予陈昌华等6人警告并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的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陈昌华等6名提供虚假材料申报注册人员的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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