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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2022-08-29 14:5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和省住建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9号)要求,经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评审,“北湖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办公楼、展厅、检测中心、宿舍)11个项目通过审查,并完成公示,获得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李蓉

话:027-87715785    

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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