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2023年度第二批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按照《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鄂建设规〔2022〕6号),经当地住建部门申请,我厅对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技术要求的2家企业清退出“一体化”名录(附件)。
附件: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清退名单(2023年度第二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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