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07128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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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1-02-24 |
文 号 | 鄂建设文〔2021〕1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0年,我厅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落实重要事项责任分工,注重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行业突出问题治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促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厅在2020年底召开的全省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工作体系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厅党组、厅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厅主要领导全程参加《湖北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方案,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推进立法工作进程。我厅属多行业管理部门,法规制度建设需求迫切。对此,我们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目前条例草案已通过省人大一审。出台《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就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明确管理办法。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10余件,为行业法律法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三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本厅作出的住建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补助资金分配等重大行政决策,都经过了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讨论,由厅党组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四是系统清理法律法规。按照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涉生态环境保护审查、民法典相关条文清理要求,我们对住房城乡领域相关常用和施行必备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国家、省级、厅级三个层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归类,其中,相关法律18部、行政规章28部、住建部规章175部、相关部委文件383件、住建部文件92件,地方性法规10部、省政府规章22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41件。清理厅本级范性文件210件,征集上报行业法律法规清理意见4批120余条,办理各类征求意见通知135件。五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了以厅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0余件,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件,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9件。
二、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高住建行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三个一批”减事项。取消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在我省自贸区内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将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丙级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查权委托给市州,对省级住建部门直接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推行四办”优服务。对省厅审批的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实现服务智慧化、便民化、零跑动;提供电话预约服务,实现人员分流,提升现场办理速度,避免群众长时间聚集逗留;由我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三是“五项公开”强监管。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代表业绩、审批进度、业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企业在工程业绩上弄虚作假,防范注册人员“挂证”现象,让审批在阳光下运行。
(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一是统一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统一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指导各地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成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9600多个项目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审批。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各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四是统一监管方式。积极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三)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一是加强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与相关系统平台数据共享,实现在非居民用户工程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报批时,将用户基本信息通过标准数据接口推送供水、供气企业。通过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减少用水用气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间,提高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效率。二是精减报装申请材料。通过大数据共享,将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减少至1份以内。对必须提供的申请资料因客观原因无法即时提供的,供水供气企业可根据报装用户信用实行“容缺”办理。三是精简用户报装环节。重新梳理用户报装流程,合并办理事项,将用水报装环节进一步压减至“用户申请、签订施工协议”两个环节,办理时长压缩为3个工作日。对于供气报装压减至最多3个环节。
(四)落实中央抗疫政策。一是深入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开展了三轮“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由厅级领导带队,12个工作组分赴对口市州、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上门服务,调研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复工复产进度,听取意见建议。共收集企业诉求278项,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要求,实现销号管理,反馈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根据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责任分工,由我厅牵头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组建专家组加强服务指导,遴选确定11个试点项目,开展调研和评估,启动标准编制,改造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争取省政府出台对物业企业的财政奖补政策。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达成银企合作协议,向行业企业提供综合信用支持4500亿。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向住建部请示汇报,下达湖北2020年棚改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11.8亿,争取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0亿、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5亿。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经过新一轮机构改革,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目前,全省116个城管执法机构,行政单位110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在省级住建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市县在多头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下放行业行政执法权限158项,执法力量全部下沉街道(乡镇)。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形成“集中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的“1+N”模式。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出台《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细则》,明确“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武汉、宜昌、咸宁、荆门等城市先后制定实施方案,黄冈市城管委注重加强“四室一庭”建设,“律师驻队”作用发挥良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出台《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指导各地修订生活垃圾、户外广告、拆违控违、车辆停放、景观照明、桥梁隧道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全省已出台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70余件,初步构建形成了城市管理执法地方立法框架。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主题,全省城管部门开展各类综合和专题培训4.5万余人次。武汉市城管委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封闭式军事训练80余场,组织队列会操20余场次。宜昌市城管委发起“学先进、提形象、强素质、补短板”文明素养大提升活动,黄冈市城管委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五是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抗疫期间,全省2.4万名城管执法人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闻令而动,冲在一线,勇挑重担,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任务。全省城管系统19名个人荣获湖北省抗疫先进个人、12个单位荣获湖北省抗疫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四、深化教育强化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突出“关键少数”普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及党内法规专题学习5次,组织厅机关参加住建部民法典视频讲座2次,举办住建系统法治工作专题培训300人次,组织机关法治骨干观摩法庭庭审30人次。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出台厅普法责任清单,将共性普法内容、行业重点普法内容细化为12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各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三是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省普法办统一安排,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管行业管法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上报总结报告。2020年10月29日,在武汉举办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工作专题培训,总结交流“七五”普法经验,较好地推动了总结验收工作全面落实。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推进双随机工作全覆盖。按照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确定18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形成了新的“一表两库一细则”,所有抽查事项占全部行政执法事项的100%,其他事项70%以上。全年省厅行政检查全部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并通过厅官网和省双随机统一平台将检查结果进行集中公示。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全省100余家建筑业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培训,组织企业签订诚信守信承诺书,编写《住建行业信用承诺实施细则》。组织全省法规工作信用体系专题授课,培训人员200余人;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公开曝光制度以及市场禁入制度,发布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113条。三是推进住建行业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了省本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行政检查实施清单、住建系统省市县通用权责清单,集中认领了住建部全部监管事项,打通了厅内部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作为重要政策措施出台的前置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要求。对我厅出台的建筑业企业检查、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厅直接办理的30多起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进行全过程监督。注重发挥行政调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作用,中国一冶诉恩施市住建局、孝感南方建材城诉孝感市住建局等疑难复议案件达成和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四)积极化解信访矛盾问题。我厅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厅领导带领各处室(单位)同志,带案下访到基层、抓落实,实行一个案子、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面对面听取信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7月,我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领导干部“包案下访”活动,每名厅级领导、二级巡视员包案化解三件信访积案,领导干部亲自带队到事发地、亲自约见信访人、亲自了解案情、亲自制定化解措施、亲自督办案结事了、亲自签署办结报告,3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全年接待来访群众555批1248人次,处理各类来访信件421封,接听热线电话5000余次,办理网上阳光信访3038件。
五、强化突出问题治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围绕促进行业改革发展,查打结合,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依法查处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一是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业乱象治理。先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的通知》,对全省3691项在建工程和1293正在招投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线索415条,下达执法建议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249份,立案调查127起,对58个单位或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二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2020年8月,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中介及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行动,扎实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省共查处开发企业91家、中介机构545家、物业企业41家。12月8日,通过省政府网、厅网站、湖北日报等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形成有力震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好评。三是组织开展注册建造师挂证专项清理。通过集中清理,全省受领推送“挂证”嫌疑线索8.3万余条。经过逐条分析核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类移交嫌疑线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强化整改督办,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建筑市“挂证”乱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是法治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省住建行业法治工作总体目标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服务监督,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加大住建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组织“七五”普法工作总结交流,通报推广一批行业先进典型。制定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行业“八五”普法工作。组织法治工作骨干旁听法庭庭审。二是着力推进行业立法。加快推进《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做好出台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围绕推进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谋划调研2至3个行业法规预备项目,全面加强住建行业制度建设。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住建行业“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住建行业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局新平台的上线对接工作,重新梳理“一单两库”并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单位集中上线培训,制定双随机检查年度计划,及时向社会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扎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分行业制定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承诺制度。四是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厅本级组织法治骨干培训200人次以上,督导各行业完成法律法规培训任务。五是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推进住建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的制定实施,提升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制度性、严谨性。结合住建部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启动全省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订完善工作,为行业依法行政提供基础支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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