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建系统2020年度“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0-95830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0-04-02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要求,有效推进我省建筑业、房地产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深入做好企业纾困解难和赋能增效各项服务,坚决打赢全省住建领域“行业复工战”、“产能提升战”、“发展奋进战”,厅党组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全省疫情发展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提高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效率。围绕解决急难问题,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打通“堵点”、补上“断点”,共渡难关、共克时艰。通过压实“下沉企业、助企纾困”责任,进一步提振产业发展自信力、提升行业辐射带动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4月底前全省复工率达到95%以上,第三、第四季度实现逆势赶超,以全胜的决心,努力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
按照稳企业、稳产业、稳就业工作主线,紧扣加快复工复产进程、加速产能提升效率、加大成果转化效果具体任务,高位统筹、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分阶段制定对策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全力破解企业“开局之困”、治理行业“发展之难”。
(一)保障复工复产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围绕项目复工、企业复产所急需的“人、财、物、时”等必要生产要素快速响应,全员下沉对接服务,坚决与疫情阻力抢时间,切实让施工项目“动起来”。省厅各工作组要瞄准企业、基层难题,既要重视政策研究,解决行业共性突出问题,也要“点对点”帮助企业克服实际困难。要加强援企惠企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积极协调地方政府,优化保障制度,缩减复工复产“阵痛期”;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大下沉企业覆盖率,切实体现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担当。
在保障复工复产阶段,建筑业重点解决施工项目劳务人员紧缺、资金压力巨大、施工成本高企、建材供应不足、施工周期延长和疫情防控、质量安全隐患多等具体困难;房地产业重点协调缓解销售回款压力大、员工返岗复工难、经营成本增加、项目审批滞后等问题。
(二)推动产能提升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围绕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积困问题,尽力消减因疫情停产带来的负面影响,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切实让行业主体“活起来”。密切联系有关行政部门,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全力保障企业“上半场损失、下半场找回”。省厅各工作组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方向,积极开展指导督办,加快问题办理进度。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创新开展专项特色活动,有效整合行业资源,推动行业发展“跃升式”追赶。
在推动产能提升阶段,建筑业要有效解决施工项目定额概算缺口多、保证金缴纳压力大、工程款拖欠周期长、追赶工期风险高等实际问题,出台可行性政策举措,协调支持企业税费减负、晋级创优、抢占市场;房地产业要着力化解企业资金压力、开发项目矛盾纠纷和行业转型发展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一城一策”发展机制,积极协调土地、金融、财税等部门共同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三)开展总结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各项工作,盘存问题办理情况,主动回访企业印证,确保活动效果“实起来”。省厅将根据各地复工复产效果、问题办理结果、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企业发展成效等情况,对各市州开展量化考评,考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做好所属县(市、区)考核考评工作。
三、工作措施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科学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力度,加快畅通行业经济循环,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一)建立项目复工监测机制。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体系,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施工项目复工数据日统日报制度,每周汇总分析全省复工复产情况及阻滞原因,定期向厅领导专题汇报,并对复工率较低的地区开展督办指导。
(二)建立厅级领导包保联系机制。按职能分工,建立厅级领导分片联系市(州)住建部门、对口包保行业企业工作机制,通过下沉企业、项目、工地,有效开展“一对一”帮扶。在保障复工复产阶段,每位厅级领导每月指导对口包片地区、联系服务企业不少于2次。在推动产能提升阶段,每位厅级领导每月指导对口包片地区、联系服务企业不少于1次。每轮调研服务要明确工作重点,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各工作组集中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服务企业纾困成效。
(三)建立问题分办督办机制。采取信息化、扁平化工作方式,完善问题建议收集、分办、反馈工作机制,快办快结。编制政策措施手册,建立问题建议台账清单,及时分办问题并实时跟踪问题办理进度,实施“一企一策”,采取“问题销号制”、“成效量化制”开展服务活动动态管理。
(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省厅厅级领导干部,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全程参与本次活动。市(州)、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参照省厅方案,尽快成立专班,确保全省住建系统相当力量参与助企纾困工作。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实时沟通工作信息、高效会诊疑难问题,形成联办协办合力。要运用部门网站、业务平台、公众号宣传经验做法,通过发放电子调查问卷、告知信函等方式提高企业知晓率,营造“有困难、找住建”结对帮扶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省住建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化“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聚焦“解需助困、降本减负”主题,确保行业发展稳中向好基本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厅成立“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建管局,省建管局会同厅房产处具体组织协调下沉纾困活动。各级住建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扛起责任、主动服务企业,增强企业信心和获得感。
(三)转化成果,务求实效。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扎实严谨作风,通过开展下沉纾困活动,完善惠企服企体系建设,并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协调解决问题、开展政策研究,进一步把握行业发展规律,摸准转型升级瓶颈,深化改革发展举措。通过成果转化,积极为省政府提供决策支撑,全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