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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湖北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2017-04-24 16:2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19-0480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17-04-24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湖北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7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有从业人员2099人,其中在编1319人,非在编78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6年,实缴单位66891家,新开户单位6564家,净增单位5556家;实缴职工449.09万人,新开户职工44.05万人,净增职工18.11万人;当年缴存额570.04亿元,同比增长21.15%。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3367.11亿元,缴存余额1770.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8%、14.54%。

(二)提取

2016年,当年提取额为345.28亿元,同比增长12.28%;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0.57%,比上年同期减少4.7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596.27亿元,同比增长27.6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8万笔441.76亿元,同比增长3.74%、8.38%。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0.92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4.53万笔2308.69亿元,贷款余额1481.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31%、23.66%、21.37%。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3.64%,比上年同期增加4.64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当年应收贷款本金3815万元,实收贷款本金3815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7.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当年收回国债1.76亿元,国债余额0.2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1亿元。

(五)其他

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3.66%,比上年同期增加4.6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6年,业务收入60.63亿元,同比降低0.7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5.78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4.52亿元,国债利息收入718.68万元,其他收入2562.85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6年,业务支出29.59亿元,同比增长9.27%。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3.68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34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98亿元,其他支出2.59亿元。

(三)增值收益

2016年,增值收益31.04亿元,同比降低8.73%;增值收益率1.87%,比上年同期减少0.3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47亿元,提取管理费用6.22亿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91亿元。

2016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2亿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4亿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15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48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89亿元,同比增长22.55%。其中,人员经费2.19亿元,公用经费0.63亿元,专项经费2.08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384.1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3‰。

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亿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5.07亿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36%,比上年同期减少0.14个百分点,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5%,比上年同期增加0.62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82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23.96、0个百分点。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61%、3.00%和21.1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92%,国有企业占15.72%,城镇集体企业占3.99%,外商投资企业占4.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1%,其他占3.7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61%,国有企业占27.36%,城镇集体企业占3.78%,外商投资企业占9.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4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4%,其他占3.29%。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4.70%,中等收入群体占50.10%,高收入群体占5.20%。

(二)提取业务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60.37万笔345.2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3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32%,租赁住房占1.73%,其他占1.4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6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6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7%,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98%,其他占1.4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904.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45%,比上年同期减少3.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8亿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30%,90-144(含)平方米占37.27%,144平方米以上占9.42%;新房占83.22%,二手房占16.7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5.9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59.67%,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4.4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0.45%,中等收入群占56.62%,高收入群体占12.92%。

2、异地贷款

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7698笔24.46亿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28亿元,异地贷款余额31.65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6年底,本省(区)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11.8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2个、额度6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个、额度5.8亿元。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09%。

六、其他重要事项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下发文件名称、文号)。

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鄂建设文〔2016〕21号)

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设文〔2016〕73号)

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大督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16〕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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