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结果】2020年全省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监督检查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14790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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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0-12-3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按照省厅年度督查工作安排,2020年11月至12月,我厅对全省17个市州进行了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对监理企业的检查属于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共抽查59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监理企业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等情况。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监理单位存在总监、专监未有效到岗履职;监理资料不完整、记录不规范;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督促参建主体整改,未形成闭合管理。
三、行政执法文书下达情况
未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力戒对事中事后监管敷衍塞责、流于形式。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下一步要着重强化以下工作:
一是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市州务必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各地要严格落实《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在建工程日常检查及专项巡查,举一反三、加强监管,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二是加强培训严格执法。各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尤其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在对“三包一挂”的调查处理上严格依法、准确执法。遵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执法检查要做到“四个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到阳光执法,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化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将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纳入省级监管平台。各地要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重要检查事项及日常监管重点,实行常态化监管。将进入实名制库的人员信息数据作为到岗履职考勤、从业记录、人员诚信、教育考核、安全准入、资质动态核查等市场行为监管的源头数据,切实规范一体化平台数据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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