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结果】2020年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与建筑节能工作综合检查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0-17098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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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0-12-3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此次省级督查以随机抽取的在建工程项目为依托,通过查阅文件、听到汇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筑节能及勘察设计等方面执行技术标准情况。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所属13个县(市、区)共63项个项目接受了检查,其中公共建筑31项、居住建筑32项;检查涉及企业共141家,其中勘察企业45家、设计企业42家、施工企业49家。通过检查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执法建议书12份。从督查情况看,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建立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检查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消防设计、建筑设计重大安全隐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稳定。
(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顺利移交。各地住建部门均已基本明确了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规范执业行为,压实主体责任。利用大数据和其他平台资源施行阳光评审、数字化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立体管理体系。受检项目消防设计质量无大的缺陷,施工质量较好,消防产品无明显瑕疵。
(二)建筑节能各方责任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建设单位能积极主动执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受检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均通过绿色建筑省级认定或达到绿色建筑地方标准,并通过审查。
(三)勘察设计总体水平保持稳定。大部分地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能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和审图质量水平保持稳定。
(四)综合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比较得力。各市州按照省厅综合检查的要求,迅速布置安排所辖各县(市、区)对本地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全过程自查,并进行组织了重点项目抽查。省厅督查结束后,各地严格按照省级督查提出的问题清单,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给予了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1. 消防审验监督方面。一是存在“鸵鸟心理”,不正式出具《消防审查意见书》,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公安局神农顶派出所项目擅自将行政许可变更为行政备案,直接用第三方图审机构意见和出具行政备案单的方式代替住建部门的消防行政许可;二是第三方图审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相关机构的服务质量缺乏保证,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有的项目出现图审机构漏审强条,如荆门二医综合大楼项目,有的项目存在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出具报告与内容不实的乱象;三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欠缺,管理不规范,城市广场荆门天地二期2#楼无法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四是质量监督机构未将消防分部分项工程纳入监督范围;五是消防方面行政执法能力薄弱,从各地检查情况来看,仅襄阳市对消防审验方面的违反行为进行了处罚,各地住建部门基本未开展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相关的行政处罚。
2. 防火设计方面。一是水平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门厅、疏散楼梯间、无窗房间等处的顶棚、墙面采用乳胶漆,燃烧性能达不到防火标准;二是避难室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如外窗的耐火完整性达不到要求、选用卫生间作为避难房间等;三是楼梯间与其他功能房间之间未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消防救援口的设计不规范等;四是地下室防火卷帘的导轨与墙之间的空隙等部位未采用防火材料封堵;五是电梯机房、档案室、库房等特殊功能房间,未设计防火门;六是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不全,不能打开一层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
(二)建筑节能
1. 建筑节能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设计人员对建筑节能设计相关标准掌握不够准确,多数项目设计深度不符合相关要求。如外墙保温系统不按照相关标准提出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和构造要求,节能门窗品种构造与设计性能指标不匹配,节能细部设计无节点构造详图等。例如:红安东城国际项目,设计单位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设计没有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组成保温系统材料的性能指标、重要部位保温系统节点构造详图设计等问题。
2. 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不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重视、不认真,照抄模板现象普遍存在,方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较好地指导施工。
3. 外墙保温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多数项目没有将外墙保温系统(包括外保温和内保温)按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对待。外墙保温系统材料没有按规定由系统材料供应商成套提供,而是由施工单位分别采购,现场组合,不能保证保温工程质量与安全。保温施工与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检验报告缺项或不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缺少必要的图像资料等。例如:南漳县人民医院外科住院大楼项目,施工单位武汉仁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进场未核验系统技术性能指标(如耐候性、抗风压等),系统组成材料未由同一供应商成套供应,材料复检指标缺项但已经进行施工。
(三)勘察设计方面
1. 勘察方面。勘察资料归档不规范,少数勘察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不严格,部分勘察文件编制不严谨、不规范、不认真,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记录及试验资料签字不全或者未签字验收,勘察纲要和勘察技术要求过于简单。
2. 设计方面。一是设计深度不足问题比较普遍。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缺失或专篇中设计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屋面保温材料XPS板未注明燃烧性能、压缩强度等指标,栏杆、屋面、保温系统设计中缺节点构造详图,如房县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二是部分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如防水层选用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飘窗的护窗栏杆未临窗设计、高度不足,学校项目的外廊栏杆、楼梯间护窗栏杆节点选用旧版标准图,水平推力达不到新规范要求,设备房下方设计噪音敏感房间且未采取相应隔音减震措施,住宅、酒店、医院无障碍设计不到位等,如嘉鱼县实验小学项目。三是结构设计不严谨。如输入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图纸对应不上,框架柱未选取双偏压计算或复核,地震作用大于15度后不选取考虑地震最不利方向,未全楼层考虑活荷载的最不利分布,部分地区对地下室抗浮水位标高取用存在安全隐患等,如森林公安局神农顶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四是图审把关不严。设计单位迎合建设方的不合理要求,踩规范红线,甚至在设计和节能计算书中弄虚作假,图审机构把关不严,审查质量不高,错审漏审甚至虚假审查,降低了职业道德底线,如银湖国际三期项目4#楼项目。五是对危大工程重视不够。有的设计单位在设计说明中没有编制危大工程专篇,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未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如荆门天地二期1、2号楼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各相关企业要对照标准和隐患清单立即整改,被督查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含责成当地住建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要认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问题隐患,依法对相关企业和个人惩处到位,并进一步深入开展回头看工作,防范化解类似问题的发生,举一反三抓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与建筑节能监管各项工作。
(二)持续加强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各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加强对外省企业的管理,严惩挂靠借用行为。加强督查,严把图审、消防审查验收、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关口,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进建设工程信息化数字化监管形成闭合管理。加强对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诚信监管,把强制要求变成各方责任主体的自觉行为。
(三)强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一是加强消防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尽快建立奖惩及信用评价机制;二是继续争取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的支持,建立其他29类专项工程的专业人才队伍;三是统一技术标准,在全省建立消防技术标准交流平台,通过交流提高业务水平,解决技术问题,统一对模糊问题的认识;四是加强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全流程”监管,将消防工程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五是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消防检查主要针对准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与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检查关注的重点处在不同的项目阶段,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有利于项目抽取和实地检查,也便于掌握更多的实地资料。
(四)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宣贯与政策法规培训。研究制订墙体保温等节能工程技术指南和设计深度标准,加强工程建设特别是消防、节能等标准规范宣贯与培训。利用多平台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各地住建部门和各方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附件:典型案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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