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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7-08-09 17:5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0-133547 分    类 审计;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17-08-0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组织对全省104个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狠抓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建设工作,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这些地方筹集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59.98亿元。当年棚户区改造开工38.45万套,基本建成35.11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44万户,分别占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98.31%、171%和92.2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及管理不到位。部分地方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7亿元;未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506.06万元上缴财政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违规向8个安居工程项目征收应减免的税费2846.22万元。 

2.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6亿元。少数地方违规申报非棚改项目、报多建少,骗取财政专项资金672.74万元;部分市县挤占安居工程资金2.39亿元,用于道路建设、园区开发、农村风貌改造等非安居项目支出7749.05万元,用于棚改拆迁经费、发放津补贴等支出1 065.59万元,用于购买商铺或出借等其他支出1.52亿元。 

3.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不符合条件3621户的居民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1452套,领取租赁补贴490.23万元;329户保障对象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享受实物配租(售)保障性住房314套,领取住房货币补贴387.92万元;不符合条件的1127户农村居民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8.25万元;经济状况改善后不应继续享受保障房待遇1012户居民,仍占用保障房885套、领取补贴27.25万元。 

4.招投标程序落实不严格。16个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10.94亿元;4个项目存在虚假招标、违规操作,涉及合同金额459.83万元;2个项目违法转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 059.2万元。 

说明:本情况来源为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周德刚2017年7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的《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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