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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2018-01-10 18:0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0-133534 分    类 审计;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18-01-1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省住建厅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全省住建领域专项督办,对照问题清单逐一“销号”。

(1)关于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2个市县已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1.1亿元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8个市县已将增值收益5323.7万元纳入保障房专户管理,5个市县已向建设单位退还应减免的税费2267.9万元。 

(2)关于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6亿元的问题。4个市县已将违规获取的财政专项资金672.74万元通过上缴财政、纳入专户、归还原渠道的方式全部整改到位;20个市县已通过退还财政、调整预算等方式收回被挤占资金1.97亿元,其余0.42亿元正在追缴中。 

(3)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各地住建部门加大人员身份、工资保障、车辆登记等横向数据的比对分析力度,已整改3302户,清退违规享受保障房1796套,通过上缴财政、纳入专户等方式追缴违规领取的补贴1308.18万元;其他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正在通过取消、停止保障资格和保障待遇、更新调整保障对象信息等方式进行整改;对保障对象拒不配合的,向法院起诉强制清退。 

(4)关于招投标程序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各地及时对手续不全先开工、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虚假招标、违法分包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和处罚,督促主管部门尽快完善建设施工手续,规范招投标程序,针对部分项目开工建设的实际,已责成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部控制。荆州市沙市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丹江口市招标局对所涉项目管理建设方进行了处罚。

说明:本情况来源为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周德刚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的《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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