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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8-08-21 17:5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0-133530 分    类 审计;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18-08-2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组织对16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这些市县自保障房政策实施以来历年目标任务完成及项目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估考核,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目标任务完成历年累计尚有缺口。自实施保障房政策以来,有15个市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底,上级下达15个市县目标任务47.93万套(户),地方上报完成48.89万套(户);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43.24万套(户),尚有缺口4.69万套(户),占下达任务的9.78%;其中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3.48万套(户)、占总缺口数的74%。 

2.部分专项资金被用于非保障性项目或滞留未用。10个市县改变专项资金用途4.98亿元,用于了市政工程、乡村环境整治、土地出让金及税费返还、平衡财政预算或出借给其他公共建设项目;14个市县因拆迁难度大、工程进度缓慢等原因,导致19.36亿元专项资金滞留财政或建设单位。 

3.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不够规范。15个市县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84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9个市县将718套保障房改变用途,用于周转安置、办公等;3个市县降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少发放2633户补助资金990.17万元;6个市县6403套政企(私营)共建的公(廉)租房,未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规定明确产权,涉及财政补助资金1.09亿元;3个市县无依据收取公(廉)租房保证金等206.6万元;12个市县因项目规划选址偏远、设计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全、交通不便、供需不匹配、缺少物业管理等原因,闲置保障房10087套。 

4.少数地方和个别公职人员违纪违规。9个市县存在未公开招标、虚假招标、肢解发包、违法转分包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86亿元;个别市县将上级补助资金以返还开发商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名义拨至个人账户1 255.43万元,部分民营企业违规享受招商引资政策优惠755.36万元,少数乡镇干部涉嫌利用职权侵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8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单位已下拨滞留资金5.2亿元、归还原渠道1.98亿元、上缴财政755.36万元。

说明:本情况来源为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周德刚2018年7月23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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