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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9-09-16 18: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0-133525 分    类 审计;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19-09-16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组织对30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狠抓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稳增长惠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这些地方筹集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70.07亿元,当年棚户区改造开工4.69万套,基本建成3.63万套,分别占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99.36%、126.0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使用专项资金7.77亿元,其中:12个市县将6.54亿元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市政建设、政府投资平台经营、道路征迁补偿、防汛维稳及其他项目配套资金,10个市县将4430.92万元用于人员和办公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2个市县将452.37万元用于林场综合楼和景观工程改造等;2个市县将专项资金7396万元出借给企业或个人。 

2.套取侵占专项资金4281.78万元,其中:3个市县评估不实、重复申报和无依据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及劳务费144.48万元,3个市县扩大范围和超标准补偿3924.72万元,个别住房投资公司多报公(廉)租房收储数量,骗取公(廉)租房资金206.18万元,个别村干部利用他人信息骗取套取农村危房补助6.4万元。 

3.滞留闲置资金23.33亿元。其中16个市县因项目手续不全、进展缓慢,滞留未用财政专项资金15.87亿元,3个市县5个项目单位滞留未用银行贷款及企业债券资金6.22亿元。

说明:本情况来源为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周德刚2019年7月23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作的《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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