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16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28284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6-08-31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筑前沿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智能建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提案立足全球建筑产业变革趋势,深入剖析了我国建筑前沿技术研发应用中的技术代差、产业链协同不足、标准体系滞后、企业转型负担重等突出问题,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前瞻性高,对我省加快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收到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进行研究,并会同省税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会办单位进行办理。现将采纳落实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破技术瓶颈,缩小性能代差的建议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建筑前沿技术研发滞后、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广度与深度不足等问题,我厅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数字建造创新中心、中建三局、中铁大桥局等在鄂央企及科研院所,打造一批省级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今年以来已新增创建“好房子智能建造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18个省级科创平台。支持湖北金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纺织大学建设功能型柔性复合材料与先进制造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围绕绿色建筑等领域发展需求,开展柔性复合材料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二是推进产学研协同。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与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智能建造关键技术攻关,在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装备、新型建材等领域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三是加快技术转化应用。发布湖北省智能建造技术推荐目录,推广成熟适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推动研发成果在重大工程中首试首用。
二、关于重构产业生态,培育链主企业的建议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产业链协同不足、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我厅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按房建、市政、水利、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桥梁七大细分行业明确链主企业,支持打造“一模到底”和数据驱动生产建造的典型示范项目。二是搭建产业平台。加快建设湖北省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平台,整合全省智能建造优质资源,分类别、分场景提供工程技术服务。三是推动集群发展。坚持“一核引领、多点支撑”布局,以武汉为产品与科技研发策源地,培育打造中建智能建造产业园、联投数智产业园等重点园区。
三、关于建立性能导向标准体系,破除应用梗阻的建议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标准体系滞后、“重预制率、轻性能”等问题,我厅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已发布《智能建造评价标准》(DB42/T2159—2023),正在修订完善,将集成应用成效纳入评价范围。二是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要求,推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三是推进BIM技术应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推动“一模到底”。
四、关于创新政策工具,降低转型成本的建议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企业转型面临负担。智能建造需重资产投入等问题,我厅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严格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建造企业给予税收支持。二是加大财政支持。通过省级专项资金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课题等给予支持,今年从省级城乡建设引导资金中支出3000万元用于支持智能建造发展。三是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建造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适合智能建造产业特点的融资模式。
五、关于提案中涉及国家事权事项的说明
提案提出的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200%、设备投资抵税30%、免征房产税等建议,属于国家税制和财政政策事权,省级层面无权自行调整。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争取在政策制定中予以考虑。关于设立智能建造跨境并购基金的建议,我们将配合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可行性。
当前,我省正在编制《湖北省智能建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对于提案中的多项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积极纳入该行动计划统筹考虑。下一步,我们将以该行动计划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出台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税务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三是定期开展评估督导,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支持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委对我省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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