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787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2827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6-08-12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您提出的第20260787号提案《关于在夏季橙色高温期间,关闭城乡夜间景观灯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心系全省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大局,围绕高温节电出台倡议、分级分类管控、监督反馈、安全运维、全民宣传等方面提出系统性、可落地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我省优先保障民生用电、深化节能降碳、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联合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会办单位开展专题会商,全面摸排全省城市景观照明建设、运维、能耗管控现状,逐条对标提案建议细化落实举措。现将本次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强化城市景观照明常态化节能管控
我省已构建“住建统筹、多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城市景观照明管理体系。近年来,城市景观亮化、夜间光影工程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激活夜间文旅消费、丰富群众夜间休闲生活。但部分区域亮化工程存在建设标准偏高、灯具能耗偏大、过度亮化等问题,持续加剧用电负荷;尤其夏季高温橙色预警时段,居民生活、工业生产用电需求大幅攀升,电网保供压力陡增。严格管控、适度关停夜间景观照明,既是短期应急保电的关键举措,也是长期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硬性要求。
(一)从严规范景观照明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从项目源头管控亮化能耗。一是严控新建项目标准。严禁超亮度、超能耗景观亮化工程立项施工,禁止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大功率泛光灯、强力探照灯、大面积霓虹灯。二是优化亮化设计导向。各地结合荆楚、三国、峡江等本土文化打造差异化地标夜景,武汉长江主轴、黄鹤楼,襄阳三江五岸、宜昌滨江廊道等重点片区全部采用低能耗照明方案。三是推广可再生能源配套。新建、改造照明项目同步配套太阳能供电、储能控制系统,从源头降低常规电力消耗。
(二)全域推进景观照明节能改造与智慧管控升级。一是完成存量灯具节能替换。全省存量景观照明基本实现LED灯具全覆盖,全面淘汰老式高耗能霓虹设备;随州、江夏等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照明改造,改造后单点位平均节能率超50%,大幅压缩基础能耗。二是搭建全域智能管控平台。宜昌、襄阳、随州率先建成AI智慧照明管控系统,配套单灯独立控制器,可根据时段、人流、气象数据自动调光、实时上报设备故障;宜昌依托智慧平台实现年节电600万度以上。襄阳、咸宁实行光控+时控双重联动机制,区分工作日、周末、重大节假日动态调整亮灯时长,常态化削减无效耗电。全省同步推进市县集中智慧管控平台建设,实现分片区、分路段远程调光、能耗自动统计。三是普及绿色节能配套设备。在新建、改造建筑及照明工程中强制推广声光感应开关、定时控制器、太阳能路灯、空气能设备等节能装置,推动能源循环高效利用。
(三)健全精细化、标准化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一是压实多方运维责任。公共景观照明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产权单位主体运维、城管行业监管、供电安全保障、文旅场景统筹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常态化整治过度亮化问题。二是规范能耗台账管理。按月统计亮化用电数据,对能耗月超标、亮度超标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恐牢安全运维底线。常态化开展线路发热、灯具光衰、线路漏电排查,推进老旧照明线路入地改造,建立24小时应急抢修队伍,大中型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稳定保持98%以上。
(四)细化夏季高温用电高峰专项节电举措。始终坚持“民生用电、功能照明优先”原则,对景观照明实行分时、分区域、分负荷精准管控,全省统一执行迎峰度夏亮化压降专项方案。一是动态压缩亮灯时长。夏季昼长夜短,统一延后开灯启动时间、提前关停时间;县域城区工作日仅周末限时开放景观亮化,平日减少装饰性灯光运行。二是用电高峰强制降负荷。每日20:30—22:30居民用电最高峰,公园、沿河步道、楼宇副立面景观灯减半关停,城市主干道景观照明亮度下调30%—50%;黄石、安陆推行间隔熄灯、错侧亮灯模式,全力保障道路基础功能照明不间断。三是严控商业灯光秀常态化展演。高温预警期间暂停商业楼宇、滨江片区日常灯光秀,仅国家级、省级重大节假日可限时开放。四是智能动态适配调度。宜昌、襄阳依托人流热力、气象预警数据自动调节灯光功率,深夜人流低谷时段降至最低运行负荷,最大限度节约电力。
二、建立高温橙色预警分级管控体系
对标提案建议,多部门协同出台高温橙色预警管控规则,形成“倡议引导+分领域管控+闭环监管”完整工作体系。
(一)联合发布全省高温节电专项倡议书。由省发改委牵头,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等部门,参照外省成熟经验,建立高温预警常态化倡议发布机制。一是明确高温橙色预警期间硬性管控要求。全面暂停城市常态化灯光秀,大幅压缩商业街区、文旅场馆装饰性景观照明运行时长,资源优先倾斜居民生活、城市交通、医疗机构、基础工业等刚需用电。二是行业层面分层传导落实。省文旅厅通过行业管理平台下发通知,督促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星级酒店严格执行亮化限电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发出节能号召,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共识。
(二)构建三级分区分时分类管控运行模式。划分常态、黄色高温、橙色高温三级亮化运行标准,分行业明确管控责任与操作细则。一是住建统筹城市全域管控。由我厅统一指导各地划分核心商圈、滨水景观带、乡镇街区三类管控区域;高温橙色预警生效后,全域景观照明统一提前1小时关停,楼宇灯带、户外广告等非必要装饰照明全部断电减负。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从严自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制定专属照明管控方案,全面取消办公楼外墙装饰亮化;办公区域最大化利用自然光,推广LED灯具、声光感应定时装置,非工作时段全部关闭装饰照明。三是文旅经营场所主动压降负荷。省文旅厅指导景区、文旅综合体落实高温限亮政策,分时段关停非必要景观设施,平衡夜间文旅经营发展与全省电力保供大局。
(三)搭建多方协同闭环监管机制。一是行业主管常态化巡查监管。省发改委统筹全社会用电监督,及时查处各类电力浪费行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托公共机构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通过智能电表实时采集照明能耗数据,严格落实能耗定额考核;我厅指导属地城管部门开展夜间专项巡查,对拒不执行关停、降亮度要求的商业楼宇、文旅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销号。二是公共机构纳入考核倒逼落实。将高温时段景观照明管控执行成效纳入节约型机关年度创建考核,压实各级机关节能主体责任,发挥党政机关示范标杆作用。三是开通群众监督反馈通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城市管理线上举报平台设立节电专项监督入口,市民可随时反馈超时亮灯、过度亮化等问题,建立“群众上报—部门核查—限期整改—结果回访”全流程闭环处置机制,保障节电管控政策落地见效。
三、消除景观灯关停衍生安全隐患
节电降负荷不降低城市夜间安全保障标准。我厅统筹照明运维单位、城管巡逻队伍、景区安保力量,建立高温预警期间夜间联合巡查机制。一是重点排查公园步道、沿河栈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等群众高频通行区域,第一时间检修故障路灯,补齐照明盲区;二是针对临水区域、陡坡路段、老旧小区等安全风险点位,增设临时应急照明设备,完善反光标识、安全警示标牌;三是同步做好夜间治安巡查联动,在落实景观亮化关停要求的基础上,全方位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防范通行、治安类安全事故。
四、营造全民节能低碳浓厚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统筹多部门宣传资源,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开展节电科普与政策解读,培育全民节约用电意识。省发改委依托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开展主题宣传,梳理各地优秀节电典型案例,普及高温错峰用电、景观亮化管控相关政策。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官方平台、单位电子屏、内部办公系统常态化推送节电科普知识。省文旅厅利用景区官网、短视频新媒体面向游客宣传高温节电举措,引导文旅经营主体主动配合限电工作。我厅统筹社区宣传栏、城市户外大屏、本地融媒体中心,全方位解读夏季景观照明分级管控政策,营造“人人节电、处处节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各会办单位把本次提案落实举措固化为常态化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迎峰度夏节能保供工作成效,实现高温亮化管控从短期应急转向长效治理。一是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将高温分级预警、景观照明差异化关停要求纳入全省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清晰划定住建、发改、机关事务、文旅等部门权责清单,做到管控有依据、履职有标准。二是全域升级智慧管控体系。推动全省市县景观照明全覆盖加装智能分时、远程调控系统,实现高温橙色预警一键降负荷、分区分路段精准远程管控。三是建立电力预警跨部门联动机制。打通电力负荷、高温气象预警信息共享通道,省发改委推送用电紧张预警后,同步向住建、文旅、机关事务部门下发亮化管控指令,实现预警、管控同步响应、即时落地。四是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定期组织全省景观照明节电专项督查,跟踪各地管控落实成效,动态优化电力保供与城市夜景亮化平衡方案,以精细化城市照明管理保障电网平稳运行,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长期关心支持住房城乡建设、能源保供、节能降耗相关工作,欢迎您持续关注城市精细化治理、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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