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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6107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61077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27 14:1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6-2613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6-08-27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61077号提案)收悉。提案高度肯定我省建筑业经济地位和贡献,深入分析我省建筑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深化资质管理改革

一是推进审批便利化改革。省住建厅代省政府起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将省级审批权限内部分资质委托至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支持部分资质依法跨专业承接业务。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根据住建部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部门协调,研究支持企业跨专业资质申报的便利措施。同时,加强调研,在不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上,争取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实施企业梯队培育。省住建厅代省政府起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文件明确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梯次培育重点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承包细分赛道转型。目前正在大力推进落实。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增项、升级建筑资质企业2700家,其中187家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31家企业增项公路、水利等行业资质。全省建筑业高新技术企业达1099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77家,“小巨人”企业达到124家。

二、健全人才引育体系

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省住建厅积极配合省人社厅,深入实施“博聚楚天”工程,按重点产业分类精准引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人才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支持建筑业相关单位参与博士后揭榜领题、学术交流、科技服务团等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博士后及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将建筑业高层次人才纳入“楚才卡”服务保障范围,为建筑领域专家发放“楚才卡”71张;开展建筑业“楚天英才”技术技能人才项目,首批评选工程勘察设计领域人才17名、工程建造领域人才8名。

二是创新产教融合培养模式。省住建厅联合省人社厅,将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等职业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范围;起草《关于大力开展绿色智能建造产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新增建筑机器人操作员、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9类新业态工种。进一步优化院校专业布局,目前全省8所本科高校、18所高职院校开设智能建造、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相关专业,专业布点29个,2026年新增高职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大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智能建造相关课程,上半年全省累计培训注册人员、岗位人员、技能工人13.96万人次。

三、拓展融资支持渠道

一是创新行业专属金融服务。省住建厅研究起草《关于促进建筑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目前正在呈报审批。措施明确加大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适应建筑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充分评估建筑业企业资信状况、项目履约能力及未来现金流基础上,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等提供融资支持。省住建厅联合省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部分建筑业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联合省经信厅,加大中小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力度,截至8月13日,授信中小建筑企业4870家、授信金额193亿元、放贷金额161亿元。

二是强化工程款支付保障。12号文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同时,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新发包的施工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省内市场环境。积极推广“评定分离”招标模式,2023年10月11日印发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活动应当优先采用“评定分离”方式。2021年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其中明确优化招投标服务相关要求,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并明确政府采购招标环节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持续清理招投标活动中的隐性壁垒和不合理条件,今年上半年,省发改委牵头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制度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汇集相关文件689件,其中,修订45件、废止356件,切实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扫清制度障碍。

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外部市场。省住建厅成立湖北建筑业共建“一带一路”工作专班,今年以来,持续深化对外合作,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出海政策体系,联合省委外办、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湖北省建筑产业生态集群出海实施方案》。搭建合作平台,组织20余家企业赴乌兹别克斯坦开展“走进中亚”活动。召开中亚、中东等区域项目对接座谈会3场,促成多项合作意向。联合省商务厅,依据《2025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使用细则》,对建筑企业承接的境外工程项目给予分类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签或实施的“小而美”民生项目、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多元化融资项目、援外成套及咨询服务项目,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的前期费用、贷款贴息、境外风险防范、带动设备物资出口等方面,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费用补贴支持,单个项目或企业最高可获得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走出去”资金压力。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绿色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商,支持企业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支持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

二是推动产业转型。深入落实42号文,推进全面应用BIM技术、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三个全面”工作落地,打造好绿色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平台。

三是拓展海外市场。高质量办好“走进东南亚”“走进澳洲”两项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出海。组织建筑、建材、境外投资、装备制造企业对接交流活动,推动以“资源开发+工程”“园区+工程”“制造业+工程”等模式集群出海。

四是加强监管整治。持续推进招标投标系统整治,深化实施“三包一挂”专项治理,不断巩固整治成效,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8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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