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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6015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60152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28 14: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6-2613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6-08-28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抢抓建筑工业化机遇培育湖北经济新增长极的建议》(第20260152号)收悉。提案精准把握建筑业发展形势,提出的建议对我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培育建筑业经济新增长极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会办单位深入研究,现结合全省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工作推进实际综合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与标准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省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划拨)条件,设区城市的中心城区与直管市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2028年1月1日起实施范围扩展至设区城市其他城区。上半年,全省中心城区出让地块200宗,其中195宗已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占比98%。

二是健全标准体系。在全省现有160余项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基础上,持续补齐技术短板、完善全链条规范。今年重点完成《湖北省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建筑标准化构件部品库》《湖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修编,组织编制《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常态化宣贯《湖北省住宅建筑模数化设计导则》,标准体系全面覆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运维全流程。

二、加强政策支持赋能

一是落实土地与审批激励。建立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土地供给、项目审批联动机制,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流程,通过土地刚性约束倒逼产业规模化发展。各地因地制宜细化激励举措,武汉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涵盖BIM费用单列、金融扶持、信用评优、环保支持等领域;襄阳创新增设装配式新技术、绿色建材、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装配率加分项;宜昌将装配式建筑评级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省市联动、分层赋能的政策体系。

二是精准落地财税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创新、节能环保、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增值税方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再生建材实行一定比例即征即退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享受一定比例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符合条件企业依规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研发费用实行税前加计扣除,环保节能专用设备投资额可按比例抵免应纳税额,节能环保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省财政厅持续统筹资金政策,全力保障各项税费优惠落地落细,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三是深化示范场景应用。全省择优遴选60家企业、128个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3项技术经验入选住建部全国可复制推广技术目录。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3815.71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个,具备较强的产能和技术服务能力。

三、加强产业生态培育

一是培育全链条产业集群。坚持“龙头引领、中小协同”发展思路,依托中建三局等行业龙头,聚力打造全国竞争力领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深耕装配式构件生产、专项施工、智能运维等细分赛道。依托中建智能建造产业园布局标准化构配件生产基地,构建武汉、鄂东、鄂西三大产业集聚区,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持续完善发展模式,拓展建筑机器人、智能装备、数字设计、建筑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二是深化产学研科创融合。依托全国唯一的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集聚33个国家级、120个省级科创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BIM云平台、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平台。成立湖北省装配式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中心,聚焦模块化设计、套筒灌浆、智能建造等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中建三局DDE、中南建院PLM等自主系统实现项目落地应用,全省率先迈入“无图建造时代”。

三是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持续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支持11所高校增设智能建造、智能建材、智慧城市等方向博硕士点,2026年推动7所高校新设智能建造本科专业,补齐高层次科创人才培养短板。省人社厅健全建筑领域技能培训体系,将砌筑工、钢筋工、装配式施工员等工种纳入就业创业补贴范围。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完善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下一步将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持续培育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夯实产业发展人才底座。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扩大应用规模‌。发展装配式装修、模块化建筑,推广应用整体卫浴,组织企业研发工业化新型结构体系,2026年各市州开展装配式装修项目试点2-3个、模块化建筑项目试点1~2个。持续开展智能建造企业和项目试点工作,全省培育试点企业30家、试点项目100个。

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质量管控机制,生产地住建部门负责部品部件质量监管,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抽查验收和施工质量监管。

三是提高装配式建造水平。组织开展设计、监理、施工骨干人员和监督人员培训,市州组织县市区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监管能力。推动住宅建筑模数化设计,修订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湖北省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建筑标准化构件库》,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要点。

衷心感谢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建筑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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