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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6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65号提案的答复

2025-08-27 11: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5-2756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5-08-27
效力状态 有效

省民进提出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65号提案《践行雨污分流厂网一体化,推动污水治理“按效付费”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相关建议很好,对于推动解决当前我省城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污水处理专业化建设运维,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方面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厂网一体”实施方式和推进措施。对新增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实行“厂网一家管”,存量污水处理厂视项目情况通过“厂网联动管”、资产归集等分步实现“厂网一体”。同时编制印发了《湖北省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战技术工作指南》《湖北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技术要点》《湖北省城镇污水管网施工管理要点》《湖北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按效付费实施工具箱》等系列技术“工具箱”,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城市污水治理政策体系。

二、关于建立激励奖惩机制方面。一是采取授权经营等方式,将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资产划转至本级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对企业新增建设投入及运维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计价体系,赋予管网经营属性,稳妥制定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探索了金融机构及市场主体参与的污水厂网建设运维投融资模式。二是坚持一个统一市场责任主体,统筹管控污水处理全过程。对于现有厂网可归集为一个主体运营的,探索实行“厂网一家管”,即由一个主体实施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运维。对于现有厂网分属不同运营主体、暂时无法归集的,引入污水管网专业化建设运维主体,探索实行厂网联动管理,即以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污染物削减率为核心,联动考核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运营质效。三是建立以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理效能为核心的“按效付费”机制,将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污染物削减率、污水管网运行水位、维修养护质量等指标挂钩,按照污水收集处理运维质效分档定价,实现从“按量付费”向“按效付费”转变。

三、关于拓展投融资渠道方面。近年来我厅抢抓中央“两重”“两新”政策支持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的契机,指导各地积极谋划争取中央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资金110多亿元。联合国开行印发了《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攻坚战的通知》,共同谋划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厂网一体”实施项目,其中十堰、潜江、荆门、天门、仙桃等地14个项目已授信67.7亿元,谋划储备14个项目,总投资105亿元,拟申贷资金74.9亿元。同时在全省深入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厂网一体”试点,安排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予以支持,积极推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的“厂网一体”专业化建设运行维护。

四、关于建立健全规划建设运营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一是探索规划(咨询)、排查、设计、施工、运维“五维一体”建设管理模式,各城市政府成立指挥部,统筹相关部门参与,选择一家治水经验丰富的主体牵头,统筹规划、排查、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确保治理主体责任唯一。建立第三方规划和咨询单位全过程技术指导、监理评估、效果考核机制,财政、审计部门开展项目全过程跟评跟审,做到主体责任清晰、考核机制完备、工程成本可控,确保一次治理持续见效。二是坚持“查病、看病、治病”一体推进,指导城市按照雨水排口汇水范围,将城区精准划分为若干排水治理单元,治理单元内坚持收污水、挤外水、排雨水“三水同治”,前端小区雨污分流、中端管网混错接改造、末端排口防溢流防倒灌“三端同治”,根据排水单元治理后污染物浓度提升情况,对实施工程实行按效付费,倒逼实施主体提高管网排查、设计和施工质量,提升治理成效。三是坚持运维前置,运维部门参与规划、排查、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边建设、边验收、边移交、边投用,减少运维阶段二次改造投入,也解决了工程移交难等问题保障了建设改造工程早见效。在管网排查环节,通过系统调度降低管网水位,降低排查成本;在设计施工环节,反馈运维问题清单,优化工程设计,监督隐蔽工程、闭水试验、管井接驳等关键节点,保障工程质量;在工程设施移交环节,既交实物也交运维方案和使用手册,实现工程建设和运维管理“无缝衔接”;在源头管网接入环节,将所有排水户纳入统一排查范围,整治重点排水户和“小散乱”等私搭乱接行为,严格排水许可管理,确保污水应接尽接。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持续指导各地做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及时总结宜昌、荆州、鄂州三个国家污水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加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力保障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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