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95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402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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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熊志红委员:
您提出的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956号提案《关于加快适老化社区改造提升城乡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建议》收悉,此件为分办件,现结合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湖北省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将认真采纳和借鉴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落实见效。
适老化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以来,我厅主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为依托,推动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改造小区5238个,新增养老服务设施338个。主要做法和成效如下:
一、强化政策引领
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19号),将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文体休闲设施等适老化设施作为满足居民改善型和便利性生活需求的完善类改造内容。联合省民政厅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水平。印发宣传《湖北省居家适老化建设指引(试行)》,对各地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参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探索适老住房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24年以来,累计获中央补助资金160.3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69.74亿元。制定《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奖励,2021年起,每年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鼓励各地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改造标准,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建设。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十条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改造的积极性,破解资金难题,截至目前,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54亿元。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鼓励居民出资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服务设施建设。
三、强化服务指导
搭建议事平台,鼓励设计师、工程师和规划师进社区,探索议事型、对话型、共建型、联动型、开放型等不同类型的议事协商形式,建立以协商为统领、以项目为载体、以技术为支撑的议事平台,引导政府部门、社区、企业、设计师、居民多方参与。印发《湖北省百名设计师进小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出100余名优秀设计师、工程师志愿者,采取“一对一”帮扶指导的方式进入老旧小区出谋划策、协助群众参与改造,推进加装电梯、幸福食堂等适老化设施建设。
四、强化智慧赋能
开发“荆楚品质生活”智慧化平台,统筹管理停车、小区广告、充电设施、无人售卖、社区商业、物业服务等,为老年人在生活、出行、服务和居住等方面提供多功能场景,打通智慧城市的“最后一公里”。整合智慧物业、城市运营平台与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在小区进出口、主干道、单元楼栋和重点场所等安装监控设备,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实现老旧小区“无人管”到“智慧管”,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服务体验。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为抓手,推进适老化改造。一是指导各地对标完整社区适老化建设的标准,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居住区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建设中因地制宜补齐适老化设施;二是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加大资金保障;三是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广《湖北省居家适老化建设指引》,为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适老化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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