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5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402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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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黄菊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文化铸魂为底蕴 为城市更新增效赋能》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积极探索在城市更新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修复修缮和活化利用。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措施》,编制《湖北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全省各地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关于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坚守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底线,通过微改造,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与老城功能提升。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以来,我省共筹集各类资金63亿元,支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实施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老旧城中村、老旧公园等“五老”城市更新项目3088个,总投资1797.79亿元。推荐武汉市参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示范城市,武汉市以第二名成绩入选,将获得10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设立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省级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用于统筹支持城市内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开发等方面。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指导各地采取“策-投-规-建-营”五个闭环方式,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向全省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武汉市在充分挖掘怡和洋行公寓红色文化基因,打造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襄阳市以精准、精细、精致的要求推进历史街区改造,相继实施了小江西会馆、抚州会馆等重要历史建筑修复工程;宜昌市探索“保护+利用”模式,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市井烟火、活化利用融合,改造二马路历史文化街区;荆州市在沙市洋码头更新改造中,整合工业遗存,将活力28老厂房改造为工业成就博物馆等,形成了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示范典型。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推进以文化铸魂助力城市更新发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关于推动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以本轮机构改革市州设立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为契机,加快完善省级层面城市更新政策,积极推动城市更新立法;二是联合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加大资金保障,支持以文化铸魂助力城市更新发展;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传承相关政策的宣贯落实,共同做好我省以文化铸魂助力城市更新发展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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