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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2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20号提案的答复

2024-09-11 15:4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4-3401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4-09-02
效力状态 有效

余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我省知名景区范围内居民改造自住房屋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鼓励知名景区范围内居民改造自住房屋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建议,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带动百姓增收致富,实现共建共享。

一、近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

省住建厅和省文旅厅高度重视旅游民宿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一是健全评定机构。等级旅游民宿标准从2019年发布行业标准到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由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并监督实施,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甲乙级旅游民宿由全国旅标委负责实施,丙级旅游民宿由各省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机构负责实施。2021年7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明确湖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湖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工作职能和等级旅游民宿的申报流程。

二是开展标准宣贯。省文化和旅游厅多次举办民宿标准宣贯培训班,召集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民宿企业代表,在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标准、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等方面开展培训。2023年,在文化和旅游部和浙江蚂蚁公益基金会联合开展“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计划,湖北省共培训了100名民宿主人和管家。

三是配合开展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按照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的工作安排,2021—2023年,省星评办在全省启动推荐申报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相关工作。经过全国旅游民宿评定机构开展现场评定,我省目前共有6家甲级旅游民宿和5家乙级旅游民宿,都属于乡村旅游民宿。2024年,我省已向国家申报了4家甲级和4家乙级旅游民宿,目前正在现场检查评定过程中。同时,我省共有7家丙级旅游民宿通过省级星评委评定,已呈报文旅部待审定后公布。

四是推进历史建筑改造修缮。省住建厅指导各地开展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工作,全省历史建筑数量已达到4000多处,其中60%处是民居。同时,积极推进历史建筑改造修缮和活化利用,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投入2077万元支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在改造过程中,结合当地文化旅游发展整体规划和景区旅游发展实际,认真梳理当地历史文化名人、文化古迹、古建筑、民风民俗等,做好古城(街区)文化定位,统筹项目谋划和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文化、有品位的精品民宿、特色餐饮、书吧、非遗坊、研学基地、乡村博物馆、文创中心、特产展销馆等,在做好优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断丰富古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创新消费新业态,打造消费新场景,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已形成的一批案例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我省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一批改造自住房屋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案例。比如: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杜堂村在保留荆楚民居特有风貌基础上,打造了农耕风格、花鸟风格等不同特色户型的26套民宿,被评为“武汉五星民宿”,打造了“白+黑”全天候旅游景区,成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的优秀案例。远安县引进湖北龙凤别舍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专业设计团队用修旧如旧的方法对庞家湾古建筑群进行修复改造,打造拈花谷精品民宿,被评为国家金宿级民宿,成为游客打卡的“网红村”。从2018年营业至今,该民宿共接待游客15万人次,企业创收150多万元。昭君镇陈家湾村依托昭君文化,将村里几栋上百年的古宅修旧如旧,美化村里人居环境,把闲置老屋、农房打造成特色民宿,并对墙面进行特色粉刷,成了兴山乡村旅游的一张名片。赤壁市通过下发“爱上你的小屋”村居建设指导手册,采用国企平台统筹管理农村房屋的模式,为村民提供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全链条整体解决方案,村民将自家房屋出租,由设计团队免费装修二、三楼并支付运营费用,形成了“茶园里”“忘忧村”“东风宿”等民宿集群,有效盘活了闲置房屋资源,促进了当地文旅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省文旅厅等部门,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景区(点)经营者负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到位,根据工作职责,鼓励和支持居民改造自住房屋促进文旅产业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文化传承与保护。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自住房屋改造给予特别关注和支持,在鼓励改造的同时,注重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在改造过程中保留和融入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文化元素等,使改造后的房屋既具有现代功能,又不失传统文化底蕴,通过合理的改造和利用,使其成为展示当地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借鉴外省经验,指导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国资参与、金融支持的路径,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居民和企业自主参与保护,引导产业特色鲜明、兼具社会经济效益的新业态入驻。

三是组织技术培训。邀请专业人士为居民传授房屋改造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建筑设计、装修风格、安全规范等方面,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同时具备吸引游客的特色和品质。继续开展“数字木兰”民宿管家培训计划,对我省的民宿管家和主人进行培训。

四是加强标准制定。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要求,进一步指导全省各地做好等级旅游民宿申报工作。拟制定出台我省的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标准,配合制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服务规范》《生态民宿管理与服务规范》2项地方标准,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以规范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是强化文化宣传。广泛开展“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文旅形象品牌宣传,利用各类展会、文旅节庆活动、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推广活动等对我省文旅资源进行宣传推介。支持利用居民房屋改造的民宿申报等级民宿。借助2024年湖北促进青年文旅消费活动,支持举办动漫展、音乐节、电影节、非遗集市等活动,吸引客流,扩大影响,进一步激活文旅消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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