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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1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10号提案的答复

2024-09-11 15:2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4-33997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4-08-28
效力状态 有效

匡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湖北建筑行业绿色转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明确建筑行业绿色发展方向,提升建筑行业绿色转型量能,推进建筑行业绿色能级跃迁建议对我省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认真研究提案内容,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标准政策体系

(1)制定发展规划及措施。围绕落实“双碳”战略,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湖北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十大体系建设方案》。我厅联合省发改委共同印发了《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成我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为着力解决全省绿色建材面临的转型压力大、供给质量不优、产业集中度不高等问题,我厅联合省经信厅共同印发《湖北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总结全省“十三五”的基础上,我厅陆续印发了《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配套制定了相应考核方案,为推动我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2)完成绿色建筑立法。2023年当年立项当年颁布《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从根本上解决政策约束性不强、执行力不足、监管手段缺失等问题,为我省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按立法工作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贯彻实施的主要措施和相关要求。

(3)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结合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实施,修订发布《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22)。为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评价体系相衔接,修订发布《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制定发布了《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2/T 1757—2021)、《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范》(DB42/T 2068—2023)等地方标准,组织技术力量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指南》《湖北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项目谋划工作指引(试行)》,启动我省超低能耗建筑系列设计、评价标准修编和《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南(试行)》修订等工作。

(4)创新绿色金融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等有关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要求,2022年9月我厅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提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按揭贷款,以及公积金购买星级绿色商品住宅,贷款额度按绿色建筑等级上浮5%等一系列激励措施。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1)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我厅组织发动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成立了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品质建造三个科技创新联合体,制定了《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品质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支持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的绿色金融政策研究》《基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建设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研究》等课题研究。为扩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范围,打造科技标杆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项目进行“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融合试点。进一步开展产教融合实践,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打造人才链、提升创新链,印发了《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品质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实施方案》。

(2)加强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推广。近年来,我厅持续开展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鼓励科研机构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研究。共立项197项省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向住建部推荐5项科技成果,提名省科学技术奖19项,完成5项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和19项省级建设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为加强新技术转化,发布了《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制定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产业链研究、绿色低碳好房子和智慧小区研究,形成初步成果。省科技厅投入科技资金近3000万元,立项科技项目30多项,重点围绕建筑材料、建筑节能和建造关键技术三大方向,支持建筑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破解行业发展瓶颈。

(3)强化专家人才团队建设。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中的支持和服务作用,促进我省住建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我厅成立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并陆续成立了湖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专家组、湖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专家组、湖北省智慧小区建设工作专家组等。省科技厅依托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江汉大学、湖北文理学院等高校院所的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建筑领域人才。

(4)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我厅积极推进全省住建领域信息化工作,落实数字住建行动计划。开展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建立标准体系,推广试点经验。开展智能建造BIM云平台建设,按照工业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推进的方式推动我省智能建造发展。全面推进数字住建体系化标准化建设,印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行业相关力量,成立夏热冬冷地区近零碳建筑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打造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争创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省科技厅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国家智能设计与数控、国家数字建造等2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获批;持续支持湖北省绿色智能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低碳住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

(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好房子。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建造、验收和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围绕“绿色低碳好房子”的内涵要义,提高建筑健康性能指标和绿色低碳水平,形成《“打造绿色低碳好房子”行动方案》《绿色低碳好房子技术导则》等文件。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了《湖北省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工作方案》,组织编制《高品质住宅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发布《湖北省智慧小区建设指引》《智慧小区建设计价指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项目(第一批)评估结果表》,提升了居民便利生活条件和物业高效服务水平。

(2)持续推进建筑能效提升。贯彻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22),节能率由“十三五”时期的65%提升至72%,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落实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以使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总体水平优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基本级的要求。扎实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学习外省绿色城市先进建设经验,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与国家电网湖北公司合作,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

(3)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型,推进BIM技术全过程应用,加强重点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运用,支持现有装配式生产基地实施装备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建造活动绿色化水平。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推动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居住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推广装配化装修。加强标准化集成设计,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加快生产、施工装备升级、迭代和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提升工业化水平。

(4)加快绿色建材规模化推广应用。我厅会同省经信厅到武汉、襄阳、宜昌、黄冈、咸宁等地,对全省6个绿色建筑产业集群进行调研,共同研讨推进绿色建材发展政策措施,联合12个省直部门印发了《湖北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了全省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发布全省绿色建材供应链平台,已上线企业352家,上线绿色建材产品493种,实现交易额4800万元。会同省经信厅研究起草了《湖北省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初稿)》。持续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应用,指导组织开展磷石膏建材相关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发布《湖北省磷石膏建材标准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

联合省发改委印发《湖北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意见》,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工作。贯彻实施《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公益性建筑强制性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持续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试点工作,重点推进9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学习青岛“先干后奖”的市场化机制,创新工作推进模式。研究适合我省的技术路径,明确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和外墙保温、门窗改造等重点内容。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改造计划。加快全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研究我省建筑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建立完善建筑碳排放市场化交易机制打好基础。

全面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总结试点工作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引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建筑以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及以上标准建设。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鼓励既有公共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高标准实施改造。鼓励城乡结合地区和个人建设绿色低碳农房、超低能耗住宅等。探索好房子、高品质住宅与超低能耗建筑的融合发展。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形成。

(二)着力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联合省经信厅等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强供给、增需求和稳支撑三个维度,提出优化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扩大绿色建材应用需求、强化绿色建材基础支撑、加强智能建造等重点措施。针对供给端,推进生产过程绿色化转型,生产方式智能化升级;推动产业集约发展,打造六大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节能环保单项冠军,支持磷石膏建材企业发展;开展“三品”行动,全面提升“湖北造”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针对需求端问题,加大建设工程应用,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建等应用绿色建材;推动政府采购应用,扩大实施城市范围,对试点城市提出绿色建材应用要求;鼓励引导绿色消费,创新绿色建材应用和服务模式,深化“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结合我省绿色建材行业发展需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新型气凝胶节能材料研发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完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绿色建材选用范围;搭建绿色建材供应链,培育一批省级示范企业,推动跨境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持续更新《湖北省绿色建材产品推广目录》,培育本省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引导企业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全力发展智能建造,持续推进绿色建材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提高绿色建材模数化应用水平。按照工业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四化同步、一体推进”的要求,加快推动智能建造发展。重点围绕工程软件“补短板”、工程物联网“显特色”、工程机械“促升级”、工程大数据“强优势”,打造要素齐全、供给高效的智能建造供应链体系。依托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和BIM云平台建设,大力推广“BIM平台上的装配式+机器人”模式,加速PLM平台核心技术国产化及推广应用,提升“湖北造”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加快绿色金融支持产业发展

落实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围绕绿色低碳建筑产业,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降低绿色建筑产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有效建立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建筑产业项目的信息发布、合作共享平台,健全沟通机制,畅通工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鼓励示范项目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

(四)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加大对行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优秀做法,宣传各地区和企业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低碳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教育和技术推广活动,广泛宣传行业最新绿色低碳政策、标准规范、经验做法、特色企业、示范项目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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