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1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3993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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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马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1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建好城市社区食堂的提案》收悉,此件为分办件,现结合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依托,加快推进社区食堂设施建设,累计增设幸福食堂192个。主要做法和成效如下。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社区食堂等适老化设施建设作为满足居民改善型和便利性生活需求的完善类改造内容。转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与省民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241个省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通过“试点引领”推动完整社区建设,推进幸福食堂等适老化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2024年以来,累计获中央补助资金160.3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69.74亿元,为完整社区提供资金保障,推动社区食堂建设行稳致远。
二是推动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按照完整社区标准,聚焦完善“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嵌入社区盒子集约解决幸福食堂、“4点半课堂”等生活需求,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吃饭难”、小朋友“托幼难”问题。其中武汉市武昌区东亭社区配建了嵌入式居家养老的幸福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紧急呼叫救助中心、医务室、康复健身室,可为社区老年居民提供送餐、助医、康养、护理等20类100项上门服务。十堰市茅箭区幸福顾家社区将老东风退休管理办公室改造成居家养老综合体,打造区域性中央厨房幸福食堂,推出“日间托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是坚持共同缔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于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社区食堂等服务设施内容应改尽改。印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十条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将城市运营思维运用到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策投规建营”闭环中,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幸福食堂等适老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提升幸福食堂等适老化设施的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整体授信方式向实施主体投放更长周期、更低利率的融资贷款,解决改造资金难题。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为抓手,推进社区食堂等适老化设施建设。一是指导各地对标完整社区适老化建设的标准,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序提高幸福食堂等适老化设施建设密度;二是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加大资金保障;三是大力推进运营模式创新,用运营思维、商业逻辑、市场化手法和“策划-投资-规划-建设-运营”闭环谋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等工作,实现社区食堂长效管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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