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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7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71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27 11:3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4-32184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4-08-27
效力状态 有效

赵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新型垃圾焚烧装备研发、助力长江流域县域生活垃圾处理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深入推进我省县域地区小型焚烧试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一、我省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情况。按照以“焚烧发电为主、水泥窑协同为辅、卫生填埋为应急、小型焚烧为补充”的思路,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无害化处理,健全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全省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4.01万吨(除餐厨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已达到48950吨(其中焚烧发电建成41座,日处理能力40650吨;水泥窑协同厂15座,日处理能力8300吨),焚烧处理能力远大于产生能力,各地通过单独建设或共建共享大力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占比。目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实际焚烧占比达98%,其中焚烧发电占比85.4%,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12.6%。17个市州城市全部实现了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60个县城中有57个实现了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兴山县、利川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计划年底正式投入运行;五峰县正在推进小型焚烧设施试点建设。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29座,在用填埋场为16座(其中乡镇填埋场13座),封场停用和应急填埋场113座,渗滤液日产量0.87万方,独立系统渗滤液处理能力1.59万方,处理能力大于产生能力。今年底,全省在用填埋场基本可以全部停用或转入应急,逐步开展封场生态修复工作。

二、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提前布局新型垃圾处置技术攻关,推动先进技术研发示范的建议。近年来,省住建厅、省科技厅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发攻关。支持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华中科技大学等牵头开展“垃圾灰碳酸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生活垃圾化学链燃烧关键技术研发及中试示范”等5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支持经费510万元。支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等在十堰市郧西县等开展小型焚烧设施示范课题研究,该研究成果已在襄阳市保康县和十堰市郧西县、竹山县等地偏远乡镇实现落地。

(二)关于引领垃圾处理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建议。2023年4月,省乡村振兴局、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脱贫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工作方案》,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试点。2024年1月11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将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试点纳入今年重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较规范的小型焚烧设施13座,处理规模均在50吨以下。其中,宜昌市五峰县建成3座,远安县建成1座,襄阳市保康县建成2座,十堰市竹溪县建成2座、竹山县建成2座、郧西县建成2座,恩施州建始县建成1座。

(三)关于占据绿色低碳处理技术高地,实现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起步较晚,在排放标准、运行管理方面还存在各种问题。为加快推动小型焚烧产业发展,我厅两次邀请住建部专家赴我省对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指导,联合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小型焚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评估。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联合省标准定额总站初步拟定了小型焚烧设施费用估算指标,联合华中科技大学初步起草了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运行技术导则,为进一步推广建设小型焚烧设施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技创新制度,把技术创新引向生产服务一线,全力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同时,进一步总结我省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运行的经验,探索出一套可推广、可借鉴的县域地区小型焚烧设施建设运行模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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