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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37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376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29 10:4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2176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08-28
效力状态 有效

一、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5座,水泥窑协同处理厂16座,焚烧日处理能力4.39万吨,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占比达75%以上。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厂78座,总处理能力4700吨/日,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基本实现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工作,建成分类示范社区231个、示范村1025个,通过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省9.05万家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2357个社区和8149个行政村、4.91万个自然村开展了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30.39%。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流域规划建设指标和2023年全省十大民生工程。3月份印发了《2023年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5月份制定《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源头分类减量模式,实现易腐垃圾不出村。6月27日,在咸宁市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督促各地建立垃圾分类减量考评机制,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是强化设施建设。聚焦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推动生活垃圾处理由填埋向焚烧转型2023年新建成宜昌市、房县、罗田、武汉星火新沟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4600吨/天。开工在建武汉市千子山二期、枝江市、兴山县、南漳县、谷城县、丹江口市、黄梅县、汉川市、大悟县、利川市等10个项目。5月11日,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组织16个试点乡镇及所在市县,在保康县召开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工作推进会,组织观摩培训,推进小型化分布式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强化城乡统筹。坚持城乡一体、全域覆盖,加快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省各地共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1160辆、其他垃圾运输车7300余辆、可回收物回收车672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45辆,保障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避免混装混运。持续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升级改造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47900余个。

二、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城乡垃圾分类与环卫作业一体化融合的建议。近年来,我厅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和环卫作业一体化融合发展,组织专班赴赤壁市等地开展调研,学习赤壁市推行“环卫作业+垃圾分类”一体化发展模式,形成调研报告,并报送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广农村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模式的通知》,推动各地学习赤壁模式,把垃圾治理工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和实施,将垃圾分类与日常清扫保洁两项工作进行融合,理顺运行模式,统一管理队伍,着力解决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持续、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经费重复投入等问题。

(二)关于构建政府、社会、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垃圾分类治理新格局的建议。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共同缔造试点工作,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各地发动群众共同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3月16日,在宜昌市召开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垃圾分类我先行 美好环境共缔造”湖北省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评选出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达人100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20,其中4名分类达人、6个宣传教育基地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达人和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广泛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动群众共谋治理方案、共建环卫设施、共管环境卫生、共评作业质量、共享美好环境。

(三)关于立法建规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我厅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遵循调研、起草、论证等规范步骤,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征求相关省直单位、地方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建议,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2020年4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草案,并以省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5月31日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因疫情等原因,该条例审议工作暂时中止。我厅积极与省人大城环委和法规工作室对接,适时重启《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我省地级城市中襄阳市、宜昌市2个城市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荆门市、孝感市等出台了政府规章。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硬件和软件一起抓,引导和约束相结合,持续深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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