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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62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623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21 16:1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2112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08-21
效力状态 有效

2019-2022年,省级财政共拨付恩施州1.2554亿元,2023年省级补助资金已预下达恩施州3044万元,重点支持恩施州乡镇污水治理。湖北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系统显示,恩施州各县(市、区)平均接户率均达到90%以上。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污水厂基本实现稳定运行。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先后出台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鄂建文〔2021〕20号)、《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40余份,推动建立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3月10日在荆州洪湖市组织开展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培训,聚焦各地运行维护中反映的厂网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工程审计决算、绩效管理、处理费征收、项目谋划、档案整理等重难点,有针对性进行了政策技术解答和业务培训,促进运营水平提升。

三是持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3月20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鄂建文〔2023〕4号),要求各地以提升污水收集能力与管网普及率、提升管网建设维护水平等工作为重点,抓住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要矛盾和短板弱项集中攻坚,持续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效能。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共谋划管网改造延伸项目24个,总投资1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约7.5亿元。对部分污水厂负荷率偏低的问题,我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管网接户率超过90%、进水COD浓度连续半年超过100mg/L的污水厂,以实际常住人口为主要因素重新核定了运行规模。截至目前,已完成56座乡镇生活污水厂的实际运行规模核定工作(恩施州共10座)。

四是加强财政保障。各地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以“污水处理费为基础,地方财政预算为依托,省级财政补助为补充”的经费保障体系。2022年全省共征收污水处理费1.2亿元。截至7月底,全省今年已征收污水处理费9500万元。

五是加强监管力度。我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模式不断创新完善,目前,全省已有15个县(市、区)专设乡镇污水管理机构,共计43个县(市、区)建设了智慧化信息管理平台。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加强管网建设维护,推进乡镇建成区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做到应接尽接,应收尽收;持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规模的核定工作;继续争取省级财政奖补力度,坚持“公平考核、注重绩效”原则,向污染防治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向库区和深度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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