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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30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302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21 17: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2092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07-19
效力状态 有效

近年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一、基本情况

1.强化制度建设。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2021年11月5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鄂建文2021〕45号)。《通知》对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从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加强保障等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责任单位。

在目标任务方面,《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保基本’的要求,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要结合就业情况、租赁需求等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和供应比例。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房源筹集方面,《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主要以市场为主,通过新增建设和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新增建设方式包括一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二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三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四是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五是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六是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七是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配建。存量盘活方式包括一是商业、工业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二是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政府存量公房和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三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存量房源品质提升、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等项目统租存量市场房源。城市人民政府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增加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

在多方参与方面,《通知》提出: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其他城市主要利用存量闲置房屋改造建设。

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建立科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确定租金标准,既让租户租得起,又让企业可持续经营,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加强出租管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供应的要求;加强运营管理,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税费和金融等支持政策。

2.积极推进工作。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加快发展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万套,截至目前已新开工(筹集)16.63万套,完成率53.64%。一是开展调研,探索经验。由厅党组书记和分管厅长率领赴福州、厦门和南京市就发展租赁住房等开展调研。组织武汉、襄阳、宜昌3市及省建行和建信住房湖北公司等赴广东省对政银企合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运作模式开展学习调研。我厅联合团省委在全省开展青年人住房保障需求调查问卷,已收回问卷29337份,通过对问卷的分析研究,形成《2021年湖北省青年人住房需求数据分析报告》,为我省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提供了需求决策依据。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2022年全省住房保障课题研究重点,联合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住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开展了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和第三方监测评价体系课题研究。二是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建立项目审批工作机制,督促重点城市政府建立市、区(县、市)两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工作机制,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为载体的常态化受理、联合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各类工作制度。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实行相关各方联合验收,按规定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建立监测评价体系,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共同印发了《湖北省住建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并组成联合监测评价小组,分别对全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开展了现场监测评价工作,督促各地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落地生效。加强项目典型案例宣传交流,将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典型案例和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进行了汇编,印发各地交流学习。其中5个项目典型案例被住建部选编,作为中组部全国市长培训班教材在全国交流。三是搭建平台,强化调度。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App,督促全省尽快上线保租房App,每周召开保租房App录入视频会议,督促各重点城市加快保租房的项目、房源和认定书的录入并每周对各地的录入情况进行通报。探索搭建投融资建管平台,与省联投集团、国开行湖北分行进行业务衔接,本着“政府引导、专业平台、市场运作”的原则,率先在全国试点搭建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平台,成立了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亿元,助力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会同省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各地进一步细化土地、财政、金融、税费、审批等支持政策。督促各地积极实施“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项目认定书发放,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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