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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 014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 014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9-09 17:3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2-30218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2-09-09
效力状态 有效

我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史资源丰富,贵单位提出的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对推进湖北文化强省建设有着积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近年来,省住建厅和省文旅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住建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与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自身职能,协同相关厅局,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督促各地切实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一是加强两厅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在建立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城乡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法规体系建设、深入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全面提高历史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质量、加强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基础性工作等五个方面加强合作,为统筹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对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湖北实际,研究制定《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定标准》、《湖北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操作规程》,为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及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与操作指南。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章体系,起草了《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正在报请省人大立法;2020年,省住建厅会同发改,文旅,自然资源厅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结合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推进城市风貌管控、老建筑活化利用,引导各地在实施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四是成立了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业委员会,为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技术支撑。五是研究出版丛书,加强社会宣传。结合近年来对各地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调研,梳理,与省文物局联合委托武汉大学对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和梳理,出版《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系列丛书》,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介绍以及保护评估、对策建议等方面普及保护知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保护策略,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六是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活化利用模式,形成了昙华林、洋码头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巴公房子、平和打包厂等建筑活化利用示范典型,形成了传统村落的宣恩县景区开发模式、麻城市民宿康养模式,鹤峰县红色传承模式等一批活化利用典型。

我们认为提案提出的“尽快出台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我省'十四五'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等建议与我厅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十分契合,对加强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厅会同省文旅厅已经开展了《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前期工作,起草了初稿,积极争取将《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正努力推进立法工作。同时,支持指导武汉、黄石、十堰、襄阳、荆州、黄冈、咸宁等地出台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地方性法规,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提供了法规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我厅会同省文旅厅起草了《湖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研究完善,并发文征求20个厅局、17个市州人民政府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将《实施意见》及相关材料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同时,我们正在积极组织《湖北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国家重战略、省级重统筹、地方重实施”的原则,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结合实际,在荆州市开展《荆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工作,为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试点经验。

针对提案提出的“加强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省财政厅表示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级资金、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并对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建设和保护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针对提案提出的“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活态传承”,省农业农村厅将历史文化名村布局、文化及产业融入乡村振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扶持和产业带动,将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持和挖掘,纳入当地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历史文化名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名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利用美丽乡村整治项目资金,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治理村庄环境,挖掘历史文化,讲述名村故事,提升休闲旅游功能,促进乡村发展。省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各地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示范创建,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示范创建与“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美丽乡村“十百千万”示范创建等各类试点示范资源有机整合,总结推广一批示范创建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示范引领,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实现有效保护。

今后,我厅将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抓紧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保护利用年度计划,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城市更新、园林绿地系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传承落到实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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