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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03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032号建议的答复

2026-06-23 11:3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6-22210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6-06-23
效力状态 有效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032号《关于天然气管道逐渐向乡镇延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稳步推广乡镇天然气利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乡镇用能结构、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有重要意义,省住建厅积极支持天然气管道逐渐向乡镇延伸。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方面

近年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围绕资金保障持续发力,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统筹整合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城市更新等涉及天然气管道建设改造的重点项目。按照分级负责的财政管理体制,各地政府通过项目投资补助、运营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燃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省发改委将偏远地区支线管道建设等项目纳入省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偏远地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二、关于科学规划与统筹协调方面

“十四五”期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制定《湖北省推进天然气管输体系建设方案》,依托国家干线管道,加快支线管道建设,不断扩大供气服务范围。省发改委将支持偏远地区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作为“十五五”全省能源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将乡镇天然气管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省住建厅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推动燃气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

三、关于强化安全监管与运营管理方面

省住建厅作为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供气保障和服务水平;指导各地完善城镇燃气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专项行动,提升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特种设备监管职责,扎实做好燃气压力管道安全监管,督促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省发改委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政策,保证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多部门协作,加强规划引导与衔接,积极争取多方要素支持,因地制宜推动乡镇天然气利用;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乡镇燃气事业安全健康发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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