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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81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812号建议的答复

2026-06-26 11:3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6-2219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6-06-26
效力状态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 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与建议,您提出的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还存在办理流程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切中要害,相关建议翔实可行,省住建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行了逐条梳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法规实施监督,强化全省普法培训指导。

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管理等责任主体职责,围绕条例宣贯、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完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体系建设、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电梯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及专项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设定完成时限,形成闭环推进机制。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电梯更新与加装重点难点工作指引》,指导武汉、荆门、咸宁等地制定加梯的配套文件并做好与条例规定不相一致文件的清理修改,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业力量赴全省各地市、区、街道,通过专题培训、宣贯会议、监管约谈等形式,开展全覆盖普法培训,深度解读《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确保基层工作人员、居民、施工单位等准确掌握条例要求。

二、高位组织实施,全力推动加梯民生工作落地落实。

省政府连续多年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民生实事重点推进,省政府督查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跟踪、季度督办机制,以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查,督帮结合破解堵点。省住建厅健全常态化帮扶督导机制,围绕加梯推进效率、问题解决成效、居民满意度等核心内容,建立“月调度、季研判、年评估”考核体系,每月下沉一线跟踪问效,对进度滞后地区专项督导、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实市州主体责任,督促街道、社区在基层治理、居民协商中的职责,推动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化解项目推进中的矛盾纠纷,确保居民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三、统一全省办理标准,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制定全省统一的加装电梯办理流程规范。落实土建施工与电梯安装“双资质”管理要求,鼓励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牵头,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等企业成立联合体,为加装电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省市场监管局严格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实施检验,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行为,实施价格监督管理;按规定落实施工图送审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依托湖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机制,对无资质承揽、未按图施工、未检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四、打造电梯综合平台,完善补贴保障体系。

省住建厅依托省运管服平台开通加梯可视化专区,指导各地全面摸排加梯条件,按照“适宜加装、较难加装、不具备加装条件”分级分类建立项目储备库。后期将动态更新项目数量、惠及居民户数、投资额及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实现进度扫码可知、资金流向可溯,通过“一屏统管”推动加梯全程透明。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制定加梯财政奖补政策,因地制宜设立管线迁改及社区专项补助并配套完善补贴申请、审核、拨付全流程操作规范,统一要件清单、压缩审批周期、明确拨付时限,严防资金沉淀与违规风险。

五、健全全生命周期运维体系,强化“本体+结构”安全保障。

一是推行多元托管模式,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服务,确保责任清晰、运转高效。二是完善运维资金保障,指导各地优化财政补贴管理和公示制度,明确运维资金来源;‌推广“电梯综合保险”等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业主共担、广告收益等,确保维保资金可持续。三是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落实《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依规开展定期检验。四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住建部门负责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土建工程质量监督及物业服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鼓励电梯企业提供“整机+维保”不低于5年的全周期服务,依托物联网等技术实行按需维保和智慧监测,以智慧化、市场化手段筑牢安全防线。五是普及运维安全知识,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及全结构运维知识宣传,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引导居民理性认识运维成本与安全责任,主动参与日常监督,构建“企业尽责、物业履责、居民共管”格局。

六、坚持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优化加梯服务供给体系。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坚决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对加装电梯领域重大政策开展协同审查,从源头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率先在全国上线公平竞争审查监管系统,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监管,为政策制定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查工具。在此基础上,持续强化反垄断执法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省住建厅支持实施主体设立加装电梯“综合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品牌比选、方案设计、手续办理、拆除安装、售后维保、政策咨询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同时将加装电梯工程纳入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名录库,实施信用管理与“红黑榜”制度,推动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规范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参与电梯加装、维保等全链条服务,着力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服务优质的市场格局,让群众在加装电梯中有更多选择、更优服务、更好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湖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厅将与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一道,加强统筹指导、科学编制计划、强化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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