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13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6-22187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6-06-26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130号《关于加强湖北省建筑消防安全全面检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指出了当前我省建筑消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对进一步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有关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逐条梳理建议内容,对照职能分工细化落实举措。
一、加强消防产品质量源头监管。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消防产品全链条整治行动,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认证检验机构从业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全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186家、销售企业2415家,建立包含企业资质、产品种类、检验报告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台账。2025年共抽查生产、销售领域消防产品587批次,对抽查发现的43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予以处置。建立“抽查—监测—召回”闭环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召回缺陷消防产品1250件。运用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巡查,累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下架上述问题消防产品28批次、涉及1850件。查办消防产品质量案件127件,涉案货值385万元,罚没款合计21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3起案件线索,公开销毁劣质灭火器、防火门、应急灯等问题产品2300余件。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材料抽检。持续组织各地主管部门对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包括防火分隔构件、保温防火材料等关键防火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的检测作为重点,通过核查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见证取样检测检验报告,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用于建筑施工的关键防火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加强老旧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省消防救援局牵头组织开展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居民住宅排查整治和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重点整治外墙保温、竖井封堵、设施维保等突出问题。省住建厅指导省物业协会,建立省-市-县三级消防志愿服务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达标活动。推动各地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时,将建筑消防设施配套、消防车通道建设等纳入升级改造,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统筹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建筑消防安全全面检查保障相关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建筑材料特别是关键防火材料从源头到现场的全链条监督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对不按规定生产、销售、使用防火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指导推动各地结合“十五五”规划、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将老旧高层建筑分期分批纳入城镇老旧楼宇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设施、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顽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部署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防范能级提升行动,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规范架空层安全管理,严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对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开展排查摸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切实消除突出火灾风险。四是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由地方政府牵头,公安、住建、商务、民政、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督促指导高层建筑业主或物业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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