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63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2428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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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5-07-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战。我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错接和缺陷等问题治理,2023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全面开展管网排查检测、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管网空白区消除、管网错接混接整治、管网老旧更新改造、管网工程质量提升、管网运维效能提升、排水执法监管和厂网数字赋能等“九大行动”,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2024年,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要求,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推动生活污水治理向纵深推进。2025年,围绕加快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专业化建设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我厅在深入总结十堰市“厂网一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推进“厂网一体”的工作目标、实施方式和推进措施。
二是探索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全省逐步探索了以“重构授权运营”的投融资模式为核心,以“厂网、供排、城镇、数实以及规划、排查、设计、施工、运维”五个一体为路径,以“省市县联动、全过程咨询、区域化统筹”为保障的城镇污水治理新模式,全省城镇污水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由2023年78.9毫克/升提升至目前100毫克/升以上,集中收集率由2023年61.4%提升至目前80%以上,城镇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是持续完善城市污水治理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污水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污水治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黄石市、宜昌市、咸宁市、鄂州市等地出台了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其他地方也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在省级层面研究制定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下一步打算
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建议中提出的厘清部门职责、推动雨污分流、实施厂网一体化和绩效付费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组织对各地前期推进落实省级相关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机制创新方面政策性文件落实情况开展评估,了解掌握各地好的做法经验、重难点问题和工作建议,适时向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加快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立法进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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