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33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2337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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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荆武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335号《关于加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全生命周期监测监控管理”“加速推进各平台间的数据接入,实现CIM+平台一网统管”等建议,对推进我省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很有针对性,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省政府将您的建议作为重点办理件,由张文彤副省长领办,我厅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加速推进我省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借鉴安徽、江苏等地推进经验,去年11月,我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任务,全面启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同时,编制印发了《湖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工具箱》《湖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配套文件。省级层面组建工作专班,地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建立调度机制。
二是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运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等工作成果,对燃气、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等现状情况开展风险评估,找准城市基础设施风险源和风险点,评估潜在后果,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目前襄阳、十堰、荆州等10个城市市本级已完成,其他地区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推进项目建设。将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作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的第一应用场景,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城市生命线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目前省级框架平台已上线。武汉已建成燃气、供水、排水、道桥隧安全监管平台,接入各类传感设备3万余个;宜昌、黄石等地已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十堰、孝感等地在城市运管服平台等基础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襄阳、荆州、潜江等地已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部署。
四是探索创新模式。引导在鄂央企组建省级投融资主体,引入清华合肥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推进“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按效付费”模式,解决地方建设筹资难、技术支撑难、后期运营难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为抓手,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监督,到今年底,市本级完成燃气、桥隧、供水、排水专项全覆盖;到2025年6月底,县(市)完成监管平台部署和燃气专项建设;到2025年底,县(市)完成桥隧、供水、排水专项建设。
二是强化系统整合利用。充分考虑现有信息化系统、物联传感设备的整合利用,督促指导燃气、供排水等相关行业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与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结合城市地下管网管廊更新改造、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等工作要求,提前谋划好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做好项目储备,指导各地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渠道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制定城市生命线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注重监测成果运用,梳理分析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问题和短板,统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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