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31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233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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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廖红玉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310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智能化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深度融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注和关心,感谢您对推进建筑业智能化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持。近年来,我们坚持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抓好智能建造城市试点,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努力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推动建筑工业化与数字化融合发展
(一)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在劳动力缺口和成本上升的背景下,推动以人形机器人为代表的机器人代替传统劳动力,促进建筑业智能化建设,十分必要。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改委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人形机器人差别特发展突破工程(2024-2025年)》,提出大力实施“大脑、小脑、感知、躯干、四肢”等5项关键部件突破专项,推动我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尽快实现“从0到1”的突破。2023年,研发先进智能装备装具(建筑机器人)16种,发布湖北首批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引导机器人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广应用。
(二)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近年来,省住建厅坚持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湖北省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建筑标准化构件部品库》《湖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引领我省智能建造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企业标准升级,组织调研日本建筑工业化、德国装配式建筑发展与标准化建设情况,结合我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编制发布湖北省《智能建造评价标准》,推动17项智能建造企业标准逐步转化升级为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推动制造设备升级,改造升级装配式构件生产线56条,研发PC-MES生产执行系统,实现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明显提升。提升协同建造能力,建立装配式建筑构件模块库、构件库,应用BIM模型数据打通协同设计、工厂生产与现场施工环节,探索“一模到底”实施路径。2023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4062万㎡,累计达到1.32亿㎡,装配式建筑逐渐深入人心。二是着力推动智能建造试点示范。组建湖北省智能建造产业协作联盟,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综合能力,为全省智能建造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推动“四化一体”试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化同步、一体推进”推进汉芯公馆试点项目建设:工业化方面,工厂生产的构件比例达到84%;标准化方面,结构构件标准化率达到90%,立面装饰构件重复率达到 85%;数字化方面,应用国产BIM软件开展全专业正向设计,为数字化生产、智能化施工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源头;智能化方面,应用轻型造楼机实现了对行车、布料机等装备的路径规划、辅助驾驶,以及6 款建筑机器人的辅助施工。同时,在湖北鄂州建设国内首家智能建造产业园。推动智能建造实施方案编制和DDE平台研发。组织中建三局编制完成了“四化同步、一体推进”智能建造实施方案,研发智能建造一体化管理平台(DDE),打通了建筑业与制造业软件间的数据壁垒,初步实现数据驱动项目管理、数据驱动工厂生产、数据驱动智能装备,并在汉芯公馆项目试点中得到实践验证。推动PLM平台国产化应用。指导中南建筑设计院在国内率先组建“无图数字建造联盟”、成立“湖北省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联合研发国产化PLM平台,为开展无图建造工程实践积累经验。积极推动示范应用。2023年,培育33家科研能力强、创新能力优的骨干企业,选定53个试点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平台36个,各类管理平台16个、新技术16项,形成典型成果50项。三是着力推动BIM全流程应用。推进湖北省智能建造BIM云平台建设。平台按照“1+3+2+1”总体框架设计建设,按照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编制的湖北省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H-IFC),基于国产自主华建DT-BIM数字主线引擎,依托“楚天云”已完成省级BIM云数据中心和模型交付、模型质检、模型治理3大支撑系统部署。陆续上线运行基于BIM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模型审查系统、设计模型审查系统、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智慧工地监管系统、竣工验收备案与数字化交付系统,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全流程数字化行政审查与监管服务,为行业企业提供全专业全周期BIM应用服务。指导武汉市开展“1+6”政策体系研究。武汉市大力推进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1+6”法规制度研究,为政府、企业实现基于BIM的数据融通应用与数字化监管,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加强装配式建筑用地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支持产业用地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2〕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2号),在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下调竞买保证金、探索混合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及业态复合用地新模式等方面,为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工业企业提供集成、高效、精准的用地政策,不断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科学制定用地标准,将建材产业部分类别项目纳入《湖北省产业用地目录和产业用地标准(2023 年)》的“优先用地目录-其他优先类”,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四)着力推动建筑领域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稳步推进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打造智慧水利顶层设计。按照水利部关于智慧水利建设要求,先后印发了《湖北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和《湖北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制定了以采集感知及网络传输为基础、以智慧江汉平台为核心、以智能应用为标志、以网络安全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为支撑的湖北省智慧水利总体框架体系,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智慧水利建设的建设任务。二是推进智慧江汉平台建设。智慧江汉平台是湖北省智慧水利总体框架体系中的基础大平台,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环境、统一数据资源、统一支撑平台、统一门户和应用、统一安全保障”的要求,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数据底板、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治理标准化,水利业务协同化,水利业务微服务化和安全体系统一化的目标。三是坚持信息化与业务融合发展。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总要求,主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库、湖泊、河流、灌区、水文、引调水、水利枢纽的应用,积极开展数字孪生试点、6000多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水文现代化能力提升、灌区现代改造等重大基础项目实施。先后申报数字孪生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漳河灌区、吴岭灌区成为水利部数字孪生先行先试项目。四是严格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先后组织编写了《湖北省水利网信项目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利网信标准体系》《湖北水利信息化设计指南》和《湖北水利信息化施工技术指南》等标准文件,制定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水利工程信息化专题审查意见表,逐步规范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五是保障网络安全总体稳定。编制印发了《湖北省水利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全省水利网络安全责任人名录》,制定了网络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成了覆盖全省水利系统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严格落实重要时期网络安全分管领导带班制和7×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今年两会期间全省水利网络安全零通报,以及近几年公安部和水利部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的零事故。
二、着力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智能建造,促进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深度融合
省科技厅以夯实数字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坚持技术攻关、平台布局、人才培养协同推进,切实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我省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深度融合。一是坚持政策指引,完善智能建造技术创新顶层设计。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提出全面塑造先进制造产业创新优势,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以新型工业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推进智能建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把支撑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中心任务,围绕我省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瞄准产业技术创新主攻方向,突出企业主体,发挥高校院所优势。近两年,在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等数字化、智能化前沿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信科集团、长江存储、锐科激光等龙头企业牵头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经费4000万元;同时,面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经费65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技术储备。在智能监测预警领域,华中科技大学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社会安全事件智能监测与预警关键技术与装备”通过了国家综合绩效评价,并将可以预警踩踏、飙车等10多种警情事件的“鹰眼”系统铺设到铜川市、抚顺市、大连市、莆田市等地的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的综合研判与预警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在智能建造领域,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针对水下隧道“接缝错台开裂不可控、防水性能难提升、缺陷管片初始状态不可知”等技术瓶颈,研发了水下盾构隧道防水与结构安全保障一体化技术。成果应用于39座水下盾构隧道以及200余公里陆域盾构隧道。三是坚持分类推进,加强智能建造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在鄂高校院所优势,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国家智能设计与数控、国家数字建造等2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获批,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加快推动光谷实验室、江城实验室等智能建造领域湖北实验室实体化运行。先后组建湖北省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湖北省汽车信息安全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智能建造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三、着力推动传统建材向新型建材生产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省经信厅充分发挥建材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加快推进建材生产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传统建材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水泥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企业智能化生产改造,建设集矿石破碎、粉尘收集、废水处理、物料储运、智能监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等于一体的数字化、柔性化智能工厂,推动工艺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稳步提升。鼓励传统建材企业沿着上下游拓展产业链、丰富价值链,积极发展砂石骨料、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技术服务、现代物流、建材装备制造等业务,促进建材制造与建材服务业优势互补,增加产业附加值。发展装配式建材构件产品、高性能深加工水泥制品、高性能功能性混凝土、干混功能砂浆、节能防水保温隔热新材料、多功能装饰装修材料、多功能玻璃深加工制品、高端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材料等新型绿色建筑材料产业链。二是加快信息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引导建材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自主研发,不断提升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科技水平,提升建材工业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5G通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与建材行业深度融合,提高行业智能运营和智慧化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借助“软硬件+互联网+AI”智能集合的智能工厂,实现建材生产过程数字化、可视化和智能化。三是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大力开发新型建材。重点推广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化生产技术、玻璃纤维大型池窑智能化生产技术、5G用玻纤电子纱电子布产品及技术等,支持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开发新型建材。加快发展装配化墙材。加快发展加气混凝土条板、石膏条板、松本板、硅钙板、空心混凝土板、陶粒复合砌块、生物质复合墙板等装配式墙材以及装配式房屋部品部件,并引导中高端墙材向定制化方向发展。加大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力度。加快特种水泥、特种玻璃、特种陶瓷、高性能纤维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开发建材工业新增长链。四是推进建材生产与建筑施工数字化融合。深入推进建材生产数字化智能化,积极拓展装配应用,构建规模化应用场景。大力提升装配式部品部件联动生产,全面推广预制、订制装配式建筑材料,实现标准化部品部件的数字化供给,实现设计、建模、生产、订制、一张图一条龙服务,逐步提高装配式部品部件在新建建筑中的使用比例。五是扶持新型建材发展。根据湖北省新型建材发展实际,从新型建材项目用地、财税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持、创新支持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新型建材发展。
下一步,为落实廖红玉代表提出的建议,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快人形机器人研发,并积极探索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助推建筑业智能化转型。加快人形机器人研发。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组织研发团队牵头研发面向灵巧操作的人形机器人、电驱动通用人形机器人、高爆发多模态人形机器人等整机。探索人形机器人等在建筑领域应用。支持人形机器人、抹灰机器人等研发团队与建筑领域龙头企业对接,探索开展建筑领域机器人应用场景创新示范。
二是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建筑业在内的工业用地政策支持,优化产业用地结构,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力做好土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省科技厅将重点加强“技术-平台-人才”综合规划与建设,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布局一批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辐射和带动作用强的科研平台,聚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完善我省智能建造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切实增强智能建造领域科技支撑能力。
四是省住建厅将在建筑机器人研用、技术支撑、发展智能建造方面下大力。推动建筑机器人研发和落地应用。持续推动第一批试点企业、项目应用智能装备、建筑机器人、数字平台及先进工法、工艺,在第二批试点项目中升级迭代整平、打磨、巡检、抹灰等机器人,推动研发应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提升建造水平。以赛促用,举办湖北省智能建造机器人创新应用大赛,搭建高端装备展示交流和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平台,挖掘优秀人才和实用技术,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强化技术支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印发《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装配式装修技术导则》。强化BIM应用,立项编制《湖北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湖北省民用建筑工程BIM应用指南》《湖北省民用建筑工程BIM报审指南》等3项地方标准。加强产业工人培训,举办第八届武汉建筑业“BIM+”智能建造应用大赛,建设装配式培训基地,开展BIM人才、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推进智能建造发展。推动数字建造,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围绕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设备管线安装,开展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生产管理系统研发应用和改造升级,编制生产工况书,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引导企业建立智能项目管理平台,编制施工工况书,提升项目建造水平,推动数字化、可视化、精细化发展。开展虚拟建造,以项目为依托,推动应用BIM进行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普及BIM技术在设计方案的性能和功能模拟分析、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审查、成本分析、构件生产、施工管理、进度控制、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存档管理、建筑运维等全过程应用,实现“一模到底”。推动数据共享和协同,统一工程建造环节数据标准,搭建多专业、多主体、全流程、统一开放的BIM数据交换平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推动装配式建筑提质扩面,调整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及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2024年7月1日起,全省新供应建设用地应按要求建设装配式建筑。桥梁、管廊、隧道等市政工程及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预制楼板和预制阳台、预制沉箱、预制空调板、预制飘窗等标准化部品部件。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发布智能建造试点成果清单(第一批),遴选第二批试点项目,推动建筑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发挥智能建造产业联盟优势,高规格举办观摩会,擦亮“湖北建造”品牌。搭建智能建造供应链建设,理清供需关系,加紧平台开发,搭建供给高效的供应链,实现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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