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4-32335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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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张娅琴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2号《关于提升恩施州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近年来,我厅在无障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工作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住建部门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分解细化住建部门目标任务,在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中强化无障碍理念,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到实处。
(一)多渠道筹措,加大无障碍建设资金投入。各级住建部门把无障碍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列出改造建设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大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从资金上保障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顺利进行。2019年以来,全省已有20300个老旧小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其中,2024年计划改造小区4090个,涉及居民60.4万户,计划投资额175.62亿元,截至7月底,全省已开工小区4054个,开工率99.12%。其中恩施州已有1088个老旧小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2024 年计划改造小区279个,涉及5.77万户,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7.6亿元。自2019年以来,恩施州累计已配套中央补助资金25.9亿元、省级城乡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712万元。
(二)加强监管力度,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加强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系统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实用性,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指导各级住建部门强化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的监管,压实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建设项目按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我厅开发建设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统一在信息系统中审查,没有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套要求,不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从源头上严格管控。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同时,进一步促进设计建造水平提升,推动无障碍设施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精不精”。
(三)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中贯彻无障碍理念。督促各级住建部门提高重视程度,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现有效对接、同步实施。一是“无障碍及适老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改造中要求对未配建无障碍设施的路段进行重新铺设,包括盲道、轮椅坡道及缘石坡道等。对已有的楼梯扶手等无障碍设施采取修缮加固、维护、清障等措施,确保无障碍系统的连续性和实用性。2021年至今,我省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小区2231个,共改造单元门口坡道和扶手1574处,实施人行道坡化改造609处。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实现“应装尽装”。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印发《关于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共同缔造,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2023年完成加装电梯2159部,是2022年的4.56倍,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年加梯任务为2000部,截至5月底,已完成加装1398部(完成率70%)。
(四)推动开展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自“十一五”起,省住建厅会同省残联、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老龄办等部门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我省有12个市州、13个县市区、2个村镇先后获得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先进城市、建设城市、达标县市村镇称号。2023年,武汉市、荆州市、天门市已获批新一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申报城市,我厅加大指导力度,组织相关城市按照创建办法,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园广场、独立式公共厕所、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信息交流等无障碍设施的新建、改造和维护管理。通过创建活动,促使地方政府将无障碍建设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提升相结合,科学谋划、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建设改造,大幅提升无障碍设施完善程度。
(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升无障碍技术水平。结合住建工作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研究,统筹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的技术要求,组织编制《既有社区和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规范》《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程》等湖北省地方标准和《湖北省市政公用工程细部构造做法》等标准设计图集,提升我省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技术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强化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指导,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资金方面给与恩施地区倾斜支持。
一是给与恩施政策资金倾斜。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恩施地区实际,主要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建设与发展、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鼓励积极申报试点,加大省级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二是做好恩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帮扶工作。根据《住建部中残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58号)的有关要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每2年开展一次评选。我厅已协调对接恩施相关部门,积极向州党委政府报告,力争将恩施列入2025年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名单,协调有关技术单位制定恩施州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共同推进恩施地区打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宜居生活城市。
三是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源头控制。指导恩施各级住建部门加强监管,坚决消除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漏建情况,从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多个环节加强检查,确保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获得公共服务的环境更舒适、更便利。
四是加强无障碍标准规范建设。根据恩施发展实际,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步制定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建筑、商业建筑、公共绿地、交通枢纽、养老设施、社区、家庭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细则,注重无障碍环境的系统性和连贯性接驳,指导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技术和服务人员的培训,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培训范围,提高无障碍建设技术管理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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