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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07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078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04 09:3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3-2095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3-07-31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关于“妥善处置现有建设项目”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省主要领导对《省住建厅关于环梁子湖周边区域项目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的批示精神,根据《省推进三大都市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环梁子湖周区域建设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3日,我厅主持召开环梁子湖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处置方案专家审查会,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邀请了国内省内机构、高校的专家组成了专家组,对环梁子湖周边距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3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查,按照“已建、在建、待建”三个大类进行分类审核,并对25个已建项目、10个在建项目、3个待建项目分类提出审查意见,具体由武汉市、鄂州市履行环梁子湖区域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处置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二、关于“突出城市风貌管控”的建议

根据《省推进三大都市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环梁子湖周边区域管控有关工作的函》要求,我厅从2022年10月份开始编制《环梁子湖周边区域城乡风貌管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完善了风貌管控规划体系,开展多层级风貌管控规划实施方案或细则研究,通过编制详细的城市设计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深化和细化各类要素的管控要求。从市-区-镇-村四个层级加强纵向传导,市、区重点强化对生态空间内的生态修复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传导镇重点强化对生态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传导;村庄以一个或几个村为单元单独编制风貌管控导则,重点强化村庄建设区内详细规划的传导。同时,《规划》提出建立有效的管控实施机制,比如建立跨区协同管控机制,统筹推进跨区域风貌协同管控;建立健全区域共保共治协调机制,强化对临界区域的管控标准一致性衔接,对管控对象存在争议的区域、项目应建立联合审议机制;推进“共同缔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风貌营造和管控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与政府、建设方等共同缔造优美的城乡风貌。《规划》相关内容已纳入《武汉新城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履行部门职责,指导武汉市和鄂州市相关部门实施好环梁子湖周边处置方案和相关规划,做好环梁子湖周边区域城乡风貌管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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