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60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3-18384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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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2020年,省政府出台《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着力打造“设施配套、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三年以来,全省共谋划实施8989个项目,完成投资835亿元。累计拆违484万平方米,拆除破旧雨棚、遮阳棚等近5万个,拆除建筑物、搭建物近3万处,整治违规占道行为1万余起,清理存量垃圾11万多吨,清理河道近2000公里,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建成996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成垃圾中转站1987座,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全覆盖,稳定运行。新增2330个“口袋公园”和1978个文体广场,整治立面16.9万户,规整弱电管线6.9万公里,空中“蜘蛛网”有效整治,小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明显提升。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乡镇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涌现出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能力显著增强。
2022年,省财政支持通山县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补短板领域。通山县入围全国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得中央资金5000万元,今年,我厅指导通山县完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正在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其中,安排闯王镇宝石村项目资金1400万。
接下来,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加大对通山县和闯王镇的政策支持。围绕中央政策导向、地方需求推进一批小城镇发展重点项目,通过地方政府投入、市场主体投资、项目资金整合、资源资产融资等方式,保障小城镇建设资金。选择一批项目,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协调省财政等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闯王镇小城镇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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