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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28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289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30 11: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2-2817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2-07-28
效力状态 有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2019年,省住建厅以“一加强三整治三提升”(加强统筹谋划,整治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提升设施功能、风貌特色、管理水平)为重点,启动“擦亮小城镇”行动试点。2020年,从补齐规划设计、公共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七方面入手,在全省980个乡镇(含功能区)范围内,全域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着力打造“设施配套、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各地共明确331个乡镇作为示范乡镇创建。省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累计支持202个乡镇创建,全省完成投资884亿元,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厂894座、主支管网1.1万公里,接户218万户,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160座。所有乡镇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全部具备垃圾收运能力,形成一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小城镇。

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工作指南》和《技术导则》,加强技术指导。搭建了擦亮小城镇信息管理平台,定期调度各地小城镇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从2019年起,每年评选50个左右的乡镇作为“擦亮小城镇”试点乡镇,并安排50万元引导性奖补资金支持。三年来,全省已累计奖补2500万元。积极对接省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探索总结了 “F+EPC” 融资、国企平台贷款、资源资产融资、项目资金整合等多种筹资模式,保障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省自然资源厅提请省人民政府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函〔2020〕31号),指导乡镇重点项目落实到空间布局中,并优先纳入空间规划年度项目库.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技术文件的通知》(鄂自然资源〔2021〕204号),下发了《湖北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划(试行)》等技术文件,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接下来,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省级将加大对地方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快编制省、市、县、乡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明确乡镇功能定位。

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省级将指导各地统筹资源力量向小城镇倾斜,提升小城镇日常管理水平。将城市公共服务向乡镇延伸,加强城管、公安、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部门下沉乡镇的力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小城镇日常管理队伍,做到工作有机构负责、任务有人员落实、资金有渠道保障、制度有标准规范。充分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污水垃圾治理、卫生保洁及日常运营维护,提高专业化管护水平。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加快形成全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设美丽城镇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省级将重点指导各地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将小城镇打造成联结城乡的重要节点、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支点。突出县级主体责任,整体谋划,统筹资源、资产、资金,制定出台支持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支持。围绕上级政策导向、地方需求推进一批小城镇发展重点项目,通过地方政府投入、市场主体投资、项目资金整合、资源资产融资等方式,保障小城镇建设资金。选择一批项目,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协调省财政等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武穴市擦亮小城镇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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