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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46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469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29 17:2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2-2801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2-07-27
效力状态 有效

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对提升白水滩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和防洪排涝能力有重要作用,代表所提出的支持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我们将积极研究采纳。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我省已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工作。今年4月份,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工作的通知》(〔2022〕318号),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通过既定程序选拔出5个省级示范城市,荆州市位列其中。

下一步,针对代表所提建议,我厅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积极推动将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纳入荆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库,支持该项目建设:

一是做好荆州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指导荆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荆州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预留项目用地空间;在项目谋划阶段提前介入,指导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和用途管制要求。同时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对接省发改委,将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由省级保障用地计划。此外,将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用地审批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压缩省厅审查时间,为项目高质量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用地服务。

二是尽快落实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融资事宜。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落实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明确项目融资模式的前提下,密切跟踪项目进展,积极提供融资融智支持,在符合授信评审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三是做好专项债券发行支持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对生态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指导荆州市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白水滩生态修复工程相关项目谋划、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及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和使用等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7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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