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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11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11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29 17:1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2-27999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2-07-25
效力状态 有效

一是明晰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指导各地制定地方法规,明确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施设立、布局及建设的标准要求,对油烟及噪声提出具体的管理要求,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如宜昌制定《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生态环境、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饮食油烟污染行为加强监管。若饮食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在新建、改建、扩建饮食业项目,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或未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或不遵循本市限期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处罚。环境监测机构对饮食业油烟污染进行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各地开展商住楼底商餐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予以处罚。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私搭乱建、户外广告、油烟噪音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逐项分类核查处置,对涉及餐饮油烟噪音问题整改销号。对餐饮集中区域、夜市临时经营区、商圈及主次干道持续开展检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专门内置烟道的,督促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环境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烟道的,烟道加装隔音棉降低噪音,督促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洗,环境监测结构对油烟、噪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摊点,对商住楼底商餐饮经营油烟、噪音问题进行重点处置。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策支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湖北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鄂市监餐饮函〔2020〕238号)《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规范标准参考要求》《湖北省小餐饮食品基本管理制度》,推动小餐饮经营者规范养成,严格自律,营造安全卫生消费环境,落实餐饮业主的主体责任。摸清底数台账,根据国家关于餐饮油烟管理的有关要求,三个灶头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指导各地建立“台帐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台账、油烟净化设施维护台帐、监管清单一目了然,台账数据实时更新,切实做到底数清、台账明、数据准。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餐饮单位,特别是夜市经营时间、经营场所,做到烧烤车入室生产加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开展夜市经营秩序和餐饮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办,对政务热线转交的市民投诉上门处置,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指导各地城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车载喇叭播报、宣挂条幅、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讲明餐饮油烟治理政策要求,鼓励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增强防治餐饮油烟污染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修订完善《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把好前置关口;城市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底餐饮门店的巡查与监管,减少和避免油烟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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