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022 060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542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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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付正中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住建部门的关心、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关注。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对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分析精准客观,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的工作是很好的指导和帮助。现综合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残联的会办意见一并向您答复如下:
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是否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仅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将建议列入重点建议提案提交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厅党组书记、厅长庄光明领衔,厅党组成员、龙宁副厅长具体负责,指定厅质安处牵头,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村镇处、标科处、质安总站等相关处室单位共同办理。通过调研摸底、函询座谈等方式,全面梳理全省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四个方面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充分吸纳,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努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省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和省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湖北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0号)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认真履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职能,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湖北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等相关发展规划。省残联、省住建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严格依法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各级住建部门强化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的监管,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去年以来,我厅开发建设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图纸统一上传信息系统,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技术审查,没有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套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从源头上严格管控。压实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城镇道路、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等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相关设施牢固可靠、不缺项,营造对残疾人、老年人群体友好的外部硬件环境。
(三)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助力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学校、社区、交通、医疗、金融、商业、文体等各类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统筹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湖北省既有住宅和居住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编制研究。将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作为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的重要抓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全国残联等部委《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创建市县开展全国“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市、县、镇、村创建工作,在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特殊服务建筑、居住区居住建筑、信息交流等8个方面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经住建部、民政部等部委验收评定,十堰市被评选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丹江口市、竹山县、黄梅县、黄梅县小池镇、蕲春县刘河镇汤冲村等5个市县镇村被公示评选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镇村”,十堰市、丹江口市的创建典型经验在全国交流。“十一五”到“十三五”时期,全省27个市县先后荣获了“全国无障碍建设达标(先进)市县”,带动全省无障碍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全面贯彻无障碍理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住建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将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实施。会同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贯彻无障碍理念的通知》(鄂残联办发〔2019〕19号),出台《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试行)》,将“无障碍及适老设施”一并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范围,要求对未配建无障碍设施的路段进行重新铺设,包括盲道、轮椅坡道及缘石坡道等。对已有无障碍设施的路段采取修补、维护、清障等措施,确保无障碍设施系统的连续性和实用性。对小区住宅建筑楼道内松动、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楼梯扶手进行加固、修缮,对未设扶手的楼梯增设扶手,有条件的小区可对陈旧楼梯扶手重新涂装、刷新或更换,确保无障碍设施系统的完好可用。鼓励各地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加装电梯)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021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完成加装电梯377部,改造单元门口坡道和扶手1798处,实施人行道坡化改造718处。2022年上半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小区411个,加装电梯207部。
(五)积极开展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按照《湖北省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改造原则、改造内容。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在残疾人脱贫攻坚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全省完成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3050户,至2020年底,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已基本完成。“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80630户,2021年已完成改造任务10608户。2021年,“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被列为十大惠民事项之一,由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亲自领办,全省共投入改造资金3000多万元,为1.1万户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022年,省委、省政府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改造任务53634户,中央、省本级提供专项保障资金18772万元,市、县两级将配套资金13408万元,全省残联系统克难奋进,积极作为,用情用力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为提升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水平,省住建厅以老年人及家属、民政部门、社区街道基层单位、设计施工人员为对象,编制了《湖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丰富的配图,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清单式的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指南。
(六)努力创新无障碍设施督导工作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机制,省残工委积极推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制定了《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制度》,2021年5月成立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总队,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住建、残联、民政等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通过实地体验检查,首批对省内景点景区、交通枢纽、宾馆饭店、商场商店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配备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引导残疾人体验无障碍设施,着力加强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的重视。推动市、州、县逐步建立本地区无障碍环境督导队伍,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形成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在住建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相关规划中全力推进、落实落地。加强沟通协作,对接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指导督促各级相关部门提高对无障碍环境重视程度,全面加强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力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充分运用省人大与省政协的力量,建立联络沟通机制,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执法检查工作内容,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湖北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社会监督,积极发挥督导队和协会的督导监督作用,不定期组织残疾人和志愿者开展无障碍体验。
二是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住建事业发展大局,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活动全过程监管,强化无障碍建设标准执行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公众参与的无障碍设施验收机制,加强对设计、施工企业和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更加广泛的培训,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目前,我厅正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制定房屋市政工程联合验收办法和联合验收信息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地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三是进一步推动无障碍设施改造。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进既有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加装无障碍设施,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结合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指导监督相关地区开展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特别对老旧小区、城市边缘区域要与城市改造更新、拓展同步推进,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系统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实用性,改善和优化无障碍设施布局。目前,我厅已督促武汉市城管委、城建局等单位,选取重点区域启动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并健全完善既有道路、公共建筑、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为我省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试点样板。
四是启动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专项行动。会同残联、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交通、文旅、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护普查调研专项行动。对各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护和使用情况开展摸底调研,进一步梳理各相关部门无障碍设施管理职能和责任分工,形成问题清单,因地制宜开展维护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对无障碍设施的管护责任,确保损毁、故障的无障碍设施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提升残疾人等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一是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及时转载中央、省级媒体评论言论和新闻报道,做好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相关指示精神的宣传阐释。充分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灵活运用微视频、H5、长图片等形式,做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等的宣传解读。二是组织省内各级新闻媒体聚焦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围绕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内容做好宣传报道,及时挖掘宣传各地各单位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作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有关内容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推动关爱残疾人的相关志愿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注重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助残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内容作为专门的指标加以要求。
再一次感谢您对住建部门的关心和指导。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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