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3425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关于“关于支持磷石膏建材制品 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磷石膏建材制品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通过调研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用磷石膏建材情况,借鉴贵州省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的经验,完成了《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研究报告》,研究制定了我省推广应用实施措施,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为利于磷石膏建材规模化应用,现已立项的我省地方标准《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应用技术规范》,以及磷石膏建材应用工程定额正在编制中。今年5月,在全省开展《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征集工作,重点将磷石膏建材纳入征集范围。8月26日在宜昌召开了全省磷石膏建材应用推进工作会议。9月1日《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二、关于“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的提案
近年来我厅和省文旅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与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协同相关厅局,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督促各地切实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结合湖北实际,研究制定《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定标准》、《湖北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操作规程》,会同发改,文旅,自然资源厅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结合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推进城市风貌管控、老建筑活化利用,引导各地在实施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同时与省文物局联合委托武汉大学对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和梳理,出版了《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系列丛书》。
目前,我厅会同省文旅厅已经开展了《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前期工作,起草了初稿,正在报请省人大立法。同时,会同省文旅厅起草了《湖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征求相关厅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意见,正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