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0787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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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3-08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205号),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2年4月1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陈玉远
联系电话:027-51156167
邮箱:28158604@qq.com
邮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号
邮编:430063
附件:
1.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资料】
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道路隧道的数量快速增长,城市隧道防排烟设计中无专用的规范做为依据,设计人员多是依靠经验选取相关标准和关键技术参数,关键标准和参数的选择五花八门,且消防审查和验收中对部分标准和参数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部分隧道因标准取值偏低导致防排烟效果较差,影响后期的消防安全,取值偏高导致系统规模的增加。因此,为统一我省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标准和要求,编制湖北省《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势在必行。
本规程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1年第二批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地方标准的制订(编号:T-Z-03-2021226)。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了规程编制小组并开展规程编制工作。经过对湖北省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基本情况调查、发展趋势分析、系统方案初步构想等,以火灾科学理论、实体和模拟试验结果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技术的文献调研、现场调研、书面函调、深入讨论及专家审查,编制组完成了《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初稿)。通过广泛征求多家具有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工程经验的科研院所、学校和工程公司的意见及建议,经过意见反馈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分为6个章节,1至3章为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第4章为隧道防烟系统设计,包括一般规定、横通道、疏散通道、避难间和双层隧道疏散楼梯间防烟设计。第5章为隧道排烟系统设计,其中明确了城市道路隧道排烟方式选择和火灾热释放率,主要阐明了自然排烟、纵向排烟、重点排烟和隧道专用电缆廊道灾后通风设计。第6章为隧道防排烟联动要求。最后是规程条文说明。
目前,《城市道路隧道防排烟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规程编制完善工作。
相关附件: